北魏宗室任州刺史一职,多集中在河北地区和淮南地区,而在并、汾、肆三州和侨置六州未有一人出任刺史,在边州地区也仅有元弼和元湛曾短暂出任过洛州刺史。
元弼出任洛州刺史在天平元年十月,但很快便以怀朔勋贵韩贤代之。元湛出任洛州刺史没有具体的起止时间,约在天平四年左右,元象初,洛州刺史便改以王则担任,由此说明,北魏宗室在洛州担任刺史的时间极短。
至于元湛在任职洛州刺史期间,是否掌握实权,管理洛州的军政事务,其墓志记载:“以本官行洛州事。文武兼运,威德并施,政若神行”,似乎说明元湛在洛州任职期间以其文治武功之才,对洛州军政大事管理得当。
但据《魏书·孝静帝纪》的记载,天平四年冬十月,西魏文帝元宝炬派遣大行台元季海、大都督独孤如愿进攻洛州,时任洛州刺史的广阳王元湛弃城而还,致使东魏的金墉城被西魏占据。
可见,元湛在任刺史期间,虽尽其文武之力,但并没有起到守住边境的作用,但金墉城的失守也说明了洛州刺史元湛是掌握洛州军事权利的。
就北魏宗室在并、汾、肆三州、侨置六州及边州的短暂任职看,高欢并不愿任用北魏宗室担任上述地区的州刺史,其做出如此安排的原因主要出于其对东魏边境安危的考虑。
上述诸州是东魏的军事重地,州刺史承担着与西魏作战、守卫东魏领土安全的重任。高欢父子不可能使北魏宗室掌握军权和晋阳。
另一方面便是北魏宗室自身的原因,自北魏后期起,北魏宗室统治地方便已由武功逐渐转为文治,宗室外镇者中单纯的武将极少。因此,出于国家安危的考虑,高欢也不可能任用北魏宗室出任东魏边境诸州的刺史。
东魏时期北魏宗室所被授予的赠官
赠官是指官员去世后朝廷赠与其的官职,其最早出现在西汉时期。赠官作为一种荣誉赏赐,是对已去世官员生平政治贡献及高尚品行的赞扬,或是出于其子孙的贵达或家族的显赫而给予的优待。
已故官员所被授予赠官的内容反映了其本人及其家族在统治集团中的政治地位。
因此,通过对东魏时期北魏宗室死后赠官情况的分析,可以更好的了解东魏时期北魏宗室的政治地位。现就东魏时期北魏宗室所被授予的赠官情况如下:
东魏时期共有十一位北魏宗室成员获得赠官,而据《魏书》、《北史》、《北齐书》及相关墓志资料的记载,东魏时期亡故的北魏宗室约有二十二位,故北魏宗室成员获赠官的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
但除去因“通使关西”而被处死的元子华、元子思等儿人、因谋诛高澄而被杀的元瑾、元大器、元宣洪、元徽等四人,北魏宗室成员获赠官的比例约为百分之六十九,可见北魏宗室成员逝去后大部分是可以获得赠官的。
首先来看北魏宗室被授予赠官与其最终任官品阶的差别。漥添庆文先生在《北魏的赠官》一文中认为:北魏后期最终官在四品以上的官员,所获赠官上升两品以内可被看做是通例,赠官上升四品以上便可视为超赠。
在被授予赠官的十一位北魏宗室成员中,元昶、元世俊、元悰、元宝建、元湛、元鸷、元嶷等七人所获赠官比最终官高出两品,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六十四。其中,元鸷、元湛的最终官分别是大司马和太尉,属正一品,赠官的品级无法再上升。
元悰、元宝建、元嶷最终官开府仪同三司,元昶最终任官为车骑大将军,皆为从一品,上升了一品,元世俊最终官是正二品的尚书令,上升了两品。
而北魏宗室中所获赠官与最终官差距高出四品的仅有元朗一人,元朗的最终官是司徒府左长史,属正五品,虽获赠了从二品的尚书右仆射,赠官与最终官相差了五品。
但其并不在上述正四品以上官员赠官与最终官差别的规律之内,故北魏宗室所被授予的赠官中没有出现超赠现象。
究其原因,通过前文对北魏宗室任诸公官、三省官等的分析看,被授予赠官的十一位北魏宗室成员中的大部分生前曾在八公之列或出任录尚书事、尚书令等职,官阶皆在三品以上。
因此,即使东魏朝廷在这些北魏宗室成员逝世后,想通过赠官的形式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也做不到将其官阶提高四品及以上,来实现对北魏宗室的超赠。
其次,十一位北魏宗室成员所被授予赠官的内容也有所差别。总的看来,北魏宗室的赠官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假黄钺、使持节、中央官、地方官,但并不是每一位的赠官都包括这几个部分。
北魏宗室被授予的赠官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假黄钺加使持节加中央官加地方官;二、假黄钺加中央官加地方官;三、使持节加中央官加地方官;四、中央官加地方官;五、仅被授予中央官。
由上表可知,北魏宗室中被授予假黄钺加使持节加中央官加地方官的共三位,即元悰、元湛、元宝建,占被赠官北魏宗室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七。
假黄钺是两晋南北朝时期持节使臣的最高等级,受封官员可以代替皇帝行使权力,“专戮节将,非人臣常器”,使持节有权杀两千石以下官员,再加上公职官、三省官等中央显官,可见这种形式的赠官具有极高的政治地位。
此种形式赠官在北魏时期大多被赠予了掌握重权的宗室或部分外戚,如任城王元澄、灵太后之父胡国珍。
元悰在东魏时期历任录尚书事、司州牧、太尉、尚书令等职,掌握部分实权,参与东魏邺都朝政的处理。同样元湛先后担任了太尉、侍中、司州牧等职,对东魏政局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力,此二者受封最高等级形式的赠官或许便是出于其对东魏政局的贡献。
而宜阳郡王元宝建生前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等并不掌握实权的散官、准公或光禄勋,史书中并没有关于其任职期间相关政绩的记载,但元宝建被赠予相国、太保、司徒和都督五州军事,高于元悰和元湛。
元宝建受封最高等级的赠官,应与他是孝静帝的弟弟这一身份有直接关系,虽然他在生前历任管和政绩上比不上元悰二人,但因其与孝静帝的血缘关系,使得元宝建的赠官内容高过元悰、元湛。
而东魏时期的其他政治派别,高氏宗亲中高欢、高澄、高翻等三任人获赠这一形式的赠官,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十二,怀朔勋贵中没有一人获赠。
高欢与高澄作为掌握东魏军政大权的核心人物,被授予假黄钺及使持节这样形式的赠官,北魏宗室中有三位授予相同形式的赠官。可见,东魏政权对北魏宗室成员的尊崇。
北魏宗室中获得形式二赠官的有元谌、元鸷两位,占被赠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八,而高氏宗亲七名被赠官人员中有高盛一人获得此种形式的赠官,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十四,怀朔勋贵十一名被赠官员也仅有娄昭一人获赠假黄钺,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九。
使持节加中央官加地方官这样的赠官内容在北魏时期已是国家对政绩突出官员赠官的主要形式。
北魏宗室中获此形式赠官的有元诞、元嶷、元朗等三人,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七,而相同形式的赠官高氏宗亲中仅有高琛一人获赠,占比为百分之十四,怀朔勋贵中有孙腾、段荣、蔡儁、窦泰四人获赠,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六。
综上所述,东魏时期北魏宗室获赠假黄钺及使持节的比例略低于高氏宗亲,北魏宗室中获赠假黄钺的人数高于高氏宗亲,因此可以判断,尽管该时期高欢及高澄领导下的高氏宗亲在朝政、军事等诸方面掌握重权,但从赠官方面看北魏宗室的政治地位并不亚于高氏宗亲。
而与东魏时期掌握重要军事权力的怀朔勋贵相比,北魏宗室在获赠假黄钺及使持节、或获赠假黄钺两种形式赠官的比例皆高于他们,说明就赠官这一角度看,北魏宗室在东魏统治集团中的政治地位应在怀朔勋贵这一政治派别之上。
北齐时期北魏宗室的政治地位
武定七年八月,正在邺都准备篡位之事的高澄被膳奴兰京刺杀,其弟高洋接替他执掌东魏政权。为了能够在东魏官员特别是怀朔勋贵中树立威信,得到众人的信服和支持,高洋继续其兄长的未竟之事,不顾其母娄太后和诸多怀朔勋贵的反对,积极筹备篡夺东魏政权的事宜。
武定八年五月,高洋接受东魏孝静帝的禅让,建立北齐。魏齐禅代后,高氏成为皇族,北魏宗室丧失了皇族宗室的身份,成为被北齐皇帝忌惮的前朝勋贵,这种身份的变化又会对其政治地位产生怎样影响呢?
从任官角度,分析北齐初建后北魏宗室官职的转迁以及北齐时期北魏宗室任三省官及地方官等情况,并基于此对北齐时期北魏宗室的政治地位及其变化进行探讨。
北齐建立初北魏宗室所任官职的迁转
东魏时期,北魏宗室作为皇室宗亲,被执政者高欢及其子高澄出于维护东魏正统性等诸多原因任命为诸公或三省官员。
北齐建立后,文宣帝高洋由东魏的执政者变成了北齐的皇帝,对作为前朝勋贵的北魏宗室的任官作出调整。
北魏宗室在北齐初建后的首任官,不仅展现了北魏宗室政治地位的变化,也能很好地说明文宣帝高洋在取代孝静帝成为国家统治者后,对前朝宗室的最初态度。
现就《魏书》、《北齐书》、《北史》及《北齐将相大臣年表》的相关记载,对北齐初建后北魏宗室的首任官职情况如下:
北齐建立后,被文宣帝高洋授予新官职的北魏宗室成员,共计十人。就这些北魏宗室所被授予的官职看,大致可分为两类。
其一是被授予文散官,包括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特进、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等官职,共有六人,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六十;其二是被任命为三省官、地方官及九卿等职,有元韶、元文遥、元景安、元永等四人,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十。
可见,北齐建立后,文宣帝高洋将北魏宗室中的大部分成员任命为文散官,且除了元坦和元旭两人由东魏末的诸公官到北齐初的文散官,官品下降了一至二品外,其余四位北魏宗室成员官品保持不变或有所提升。
文宣帝高洋是出于何种考虑对北魏宗室的任官作出这样的调整呢?下面将结合文宣帝高洋当时所面临的政治现实,对北齐初年北魏宗室多被任为文散官的原因进行分析。
高洋策划魏齐易代事件时,娄太后和怀朔勋贵“多弗顺”,一度对高洋的禅代计划起到了阻碍作用。娄太后等反对高洋取代东魏建立北齐,主要是出于对孝静帝的尊崇和对东魏王朝的臣服。
除此之外,娄太后及勋贵等也担心高洋取代东魏建立北齐的举措,会使得在争夺政权正统性上本就处于劣势地位的东魏北齐更为不利,甚至可能会遭到西魏和侯景的夹击。
“然篡势已成”,武定八年五月,孝静帝禅位与高洋,高洋于邺都南郊即位。是年七月,西魏宇文泰“以齐王称帝”为由,出兵讨伐。
故而,面对国内外的政治现实,高洋不得不继续给予北魏宗室政治上的优待,来安抚娄太后及怀朔勋贵对自己篡夺东魏政权的不满情绪,维持北齐政权的稳定发展。
但北魏宗室毕竟是前朝皇室,高洋必须在继续保证他们享受相当程度上优待的同时,尽可能地减弱北魏宗室的政治权力,以防北魏宗室依靠其享有的实际权力和政治声望,重建东魏政权,威胁到高氏皇族的统治。
综合这两方面的考虑,授予大部分北魏宗室文散官便成了文宣帝高洋最好的选择之一。
由数据可知,北魏宗室所任文散官包括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特进、左右光禄大夫等职,官品自从一品至正三品不等,政治地位比较高,但并没有具体的职掌权力,仅是荣禄之职而已,多以“旧德就闲者居之”。
其中品级最高的是元坦及元晖业所被授予的从一品的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的设置最初出现于汉元帝元年“用宋昌为卫将军,位亚三司”。而仪同三司加开府始于曹魏时期,黄权以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北齐时期设有仪同三司,位在三公之下,“加开府者,亦置长史以下各属官”,可见,北齐时期的开府仪同三司一职,仅次于诸公官,具有极高的政治地位。
那么,高洋为何在诸多北魏宗室成员中,选择任命元坦及元晖业为开府仪同三司呢?元坦为献文帝之后,东魏时期先后担任太傅、太师、太尉、录尚书事、宗正等职,特别是宗正一职。
“纠皇室亲族世氏”,直接管理东魏皇族事务和北魏宗室成员,是北魏宗室中的代表性成员之一。元晖业为景穆帝之后,“涉子史”,文才风流,具有极高的文化修养,是北魏宗室中的文士代表。
因此,文宣帝高洋在对北魏宗室成员进行授官时,将元坦二人置于首位,任命为从一品的开府仪同三司。
而在孝静帝禅位过程中,主动向孝静帝进言,力陈孝静帝应禅位与齐王高洋的元旭,虽为高氏家族建立北齐王朝起到重要的作用,但也未能超过元坦二人,仅被任命为正二品的仪同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