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波魏晋南北朝书法理论对草书形式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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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魏晋南北朝草书是继东汉之后的重大发展,这一发展状况在这一时期的书法理论上也得到深刻总结,它连同草书一道成为这一时期艺术走向高度自觉的审美标志之一。本文从用笔、结体和布局三个方面对草书(包括行草)形式美构造所进行的探讨,对草书形式美的表现功能所做的深入考察,都表明魏晋南北朝书法(尤其是草书)理论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书法;书法理论;草书;形式美;表现功能

一、魏晋南北朝书法理论对草书的审美赞誉

书法成就是魏晋南北朝艺术走向自觉的标志之一,而草书乃是这种艺术自觉的重要表征。我们看到,魏晋以来,草书的艺术水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特别是王羲之、王献之的草书代表了这一时期最突出的成就。当然“二王”不是独标孤秀的。在他们之前,有钟繇、皇象、索靖、卫恒;在他们之后,则有继承“二王”书风的王家子弟以及羊欣、孔琳之、萧思话、范晔、薄绍之、陶弘景、萧子云等;与“二王”同时的还有郗愔、庚翼、谢安等。这些书法家虽对其他书体均有很高的造诣,但草书显然是他们共同所热衷的书体。

在这一时期理论家眼中,草书大约既是指今草,同时还包括章草。如果再扩大一点,亦可将行书这一新的书体划归进来,因为行书乃是由真书草写而成,尤其是行草的便捷更贴近草意,有的作品往往介于行草之间。如果撇开一般书论有关草书的见解不谈,这一时期专门针对草书的书论约有三篇:索靖的《叙草书势》、杨泉的《草书赋》、萧衍的《草书状》。这都充分表明,继崔瑗之后,在魏晋南北朝,草书再度成为书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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