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固汉志在五行之水名下,有鱼孽一项,如《南齐书》序曰:《传》曰:“极阴气动,故有鱼孽。鱼孽者,常寒罚之符也。”京房《易传》曰:“海数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前文已记《汉书》《后汉书》《晋书》《宋书》《南齐书》《隋书》鱼孽故事,现续记如下:
《新唐书》有鱼孽七例:
其一,如意中,济源路敬淳家水碾柱将坏,易之为薪,中有鲇鱼长尺余,犹生。近鱼孽也。
其二,开元四年,安南都护府江中有大蛇,首尾横出两岸,经日而腐,寸寸自断。数日,江鱼尽死,蔽江而下,十十五五相附著,江水臭。
其三,神龙中,渭水有虾蟆大如鼎,里人聚观,数日而失。是岁大水。
其四,元和十四年二月,昼,有鱼长尺余,坠于郓州市,良久乃死。鱼失水而坠于市,败灭象也。
其五,开成二年三月壬申,有大鱼长六丈,自海入淮,至濠州招义,民杀之。近鱼孽也。
其六,乾符六年,汜水河鱼逆流而上,至垣曲、平陆界。鱼,民象,逆流而上,民不从君令也。
其七,光启二年,扬州雨鱼。占如元和十四年。
《旧五代史》有“虫鱼禽兽”一项,其中包含鱼孽一例:
其一,唐天祐十八年二月,张文礼叛于镇州,时野水变,其色如血,游鱼多死,浮于水上,识者知其必败。
《宋史》有鱼孽八段:
其一,至道元年十二月,广州大鱼击海水而出。鱼死,长六丈三尺,高丈余。
其二,政和七年夏中,有二鱼落殿中省厅屋上。
其三,宣和二年三月,内出鱼,纯赤色,蔡京等乞付史馆,拜表贺。
其四,绍兴十八年,漳浦县崇照盐场海岸连有巨鱼,高数丈。割其肉数百车,剜目乃觉,转鬣而傍舰皆覆。又渔人获鱼,长二丈余,重数千斤,剖之,腹藏人骼,肤发如生。二十四年四月,海盐县海洋有巨鳅,群虾从之,声若讴歌。抵岸偃沙上,犹扬鬣拨刺,其高齐县门。
其五,乾道六年,行都北阙有鲇鱼,色黑,腹下出人手于两傍,各具五指。七年十一月丁亥,洞庭湖巨鼋走沙拥舟,身广长皆丈余,升舟,以首足压重舰没水。
其六,淳熙十三年二月庚申,钱塘龙山江岸有大鱼如象,随潮汐复逝。十六年六月甲辰,钱塘旁江居民得鱼,备五色,鲫首鲤身。民诡言梦得鱼,觉而在手犹跃,事闻,有司令纵之。
其七,庆元三年二月,饶州景德镇渔人得鱼,赪尾鲤鳞而首异常鱼。镇之老人言其不祥。绍兴二年尝出,后为水灾。盖是岁五月,镇果大水,皆鱼孽也。
其八,嘉定十七年,海坏畿县盐官地数十里。先是,有巨鱼横海岸,民脔食之,海患共六年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