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与两宋的交聘关系时有变化,经历了几次“和”“战”转变。所以由“权臣”发出的交聘文书也可以根据双方实际交往情况。
北宋东京“城下之盟”期间的金朝“权臣”与宋书天会三年(),金设元帅府以伐北宋,完颜杲为都元帅。宗翰为左副元帅从太原伐北宋,宗望以南京路都统从燕山(今北京)伐宋,后在二次伐北宋时宗望任右副元帅。虽然完颜杲为都元帅,但是实际上与北宋“议和”与谈判的实际权力由宗翰、宗望掌握。大量的交聘文书也以宗望、宗翰的名义发出。
《金文最》收录该文书时,明确标示该文书为宗翰书写并由宗翰的名义发出,接收者为北宋宣抚使童贯。这份交聘文书主要表达金朝愿意与宋商谈议和事宜。《书》中提及“领兵前去之由,已载别牒”,“别牒”所指为《牒南宋宣抚司问罪》,是以大金元帅府的名义发往宋宣抚使司。
在牒中除了详细说明了此次与北宋开战的原因即北宋纳叛臣、杀宰辅、拒归户口外还提出“仍请贵司自就相近亲见商议,容会节约”,也表达了希望北宋派遣使臣和谈的意愿。金元帅府已发出交聘照会后宗翰又以个人名义发出内容大致相似的交聘文书,突显了在这次“议和”中宗翰个人所具有的“议和”之权。
宋金“绍兴和议”期间与宋书天会五年()十月,完颜希尹与耶律余睹致书赵构,开启了金国与南宋的交聘文书往来。元帅右监军即为完颜希尹,耶律余睹是右都监,两者均隶属于为攻打北宋而设立的元帅府。
在宗翰、宗望率兵押北宋两位皇帝、宗室、官员北还时,北宋康王赵构在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即皇帝位,在此时金是不承认康王的皇位的,也没有承认其所建立的南宋的交聘地位。所以与其进行交聘文书往来的也不是一直享有与北宋议和之权的宗翰与宗望。即使在南宋建立后,宋高宗赵构一直试图遣使金国,寻求与金交聘关系的突破,以缓解金国的军事进攻,但是事实上,在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期,金国并没有给予交聘回应。
宋高宗是在天会五年()五月即皇帝位,而完颜希尹与耶律余睹的这封交聘文书则写于十月,在称呼上却没有使用皇帝尊称,而是称呼宋高宗为“前宋康王阁下”,正是体现了在交聘关系上金没有认可南宋的交聘地位。在此次交聘文书中,完颜希尹等主要是指责宋高宗“僭称王号”,敦促宋高宗承认伪楚的地位、履行其父兄签订的割土协议。金与南宋的军事对立状态直到伪齐灭亡后才有所变化。
天会十五年(),金熙宗废刘豫建立的伪齐,并开始考虑与南宋“议和”,最终在皇统元年(宋绍兴十一年,年)双方达成“绍兴和议”,而这次“和议”,金国的主要负责人就是完颜宗弼(兀术)。完颜宗弼在伐南宋的作战中任右副元帅,后又任都元帅,全权负责与南宋的军事作战,同时,金熙宗将“议和”之权也赋予了完颜宗弼,“绍兴和议”就是在完颜宗弼主持下签订的。
皇统元年()九月,宗弼上宋高宗书,主要讲了三层意思:首先,金国虽有息兵之意,但是决不会割让寸土;其次,南宋使臣“辄申慢词背我大施”,又“分遣不逞之冒越河海阴遣寇贼剽攘城邑”,南宋使臣无礼,又发兵扰边,毫无议和诚意,所以现在以交聘文书告知金国欲发兵问罪;最后,希望南宋“熟虑而善图之”,表示双方依然有“议和”的可能。
十月,宗弼因“今年四月刘光远等来得书”,作书答复宋高宗,在指责南宋讲和期间派兵骚扰的同时,提出若有“议和”诚意,希望“遣尊官右职名望夙著者持节而来”。
十一月,宗弼再上书宋高宗,在书中正式提出了金国与南宋议和的具体要求:首先,双方以淮水为界;其次,岁币“以所乞为定”,即南宋每年要向金朝纳银绢二十五万匹两;第三,人口问题,淮北、京西、陕西、河东、河北在南宋境内者“愿归则听之”,燕山(今北京)以北逃亡在南宋和“因兵火隔绝之人”要送归金国。随后,南宋上誓表,双方议和初步达成。
完颜宗弼不仅负责与南宋的“议和”,在双方“议和”达成后,协约在具体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也是由完颜宗弼负责进行协商。所以就双方人员交割与土地划界等问题,宗弼又向南宋上三书,之后又上四书。
宗弼向南宋上第四书时,金宋虽已完成“议和”,但是“其间有一二未慎者”还需进行商议,首先是“见行发遣北来三十五人,止是近日因渡淮樵牧偶被掠者”,并不是誓约中“昔年逃亡被兵火隔绝之人”,其次拟遣人与南宋进行唐、邓、陕西地界交割;宗弼在《金人元帅第六书》中,请南宋将已在金国任职的张中孚、张中彦、郑亿年等人在南宋的家属送归金国;《金人元帅第七书》,完颜宗弼又强调了归俘与双方划界等问题。
宋金“隆兴和议”期间与宋书海陵大举南伐,破坏了金与南宋的和平交往关系,金世宗登基后,虽然希望能够重新建立与南宋的交聘关系、停止战争,但是金与南宋未能就议和条件达成共识。大定二年(),金世宗以完颜思敬为右副元帅、纥石烈志宁为左副元帅,又以仆散忠义“总戎事”,负责与宋作战事宜。与此同时,金世宗并没有放弃与南宋议和,并把“议和”之权委托给了仆散忠义。仆散忠义先是命纥石烈志宁移牒南宋枢密使张浚,表示可以在“一依皇统以来旧约”的前提下议和。
南宋遣卢仲贤为枢密院计议官往仆散忠义军中商讨议和事宜。卢仲贤返回时也带回了仆散忠义的交聘文书,书中详细列举了金国的议和条件:“叔侄通书之式,唐、邓、海、泗之地,岁币银绢之数,叛亡俘掠之人”,并要求南宋在十一月二十日以前持誓书来军前。在金世宗的授权之下,仆散忠义通过交聘文书与南宋围绕“议和”相关问题进行商议。
《金史》载双方为了“议和”条款细节的谈判,“往复凡七书,然后定,其书皆景仁为之”,“景仁”即为张景仁,在仆散忠义伐宋时“掌其文辞”,可见这些议和文书也皆出自张景仁之手,主管军帅则为仆散忠义,也可以说是由仆散忠义向宋发出的交聘文书。
宋金“嘉定和议”期间与宋书泰和六年(宋开禧二年,年),南宋韩侂胄挑起战端起兵北伐,是为“开禧北伐”,金国在汴京设行省,由仆散揆领行省事,在全权负责与南宋作战事宜的同时,也肩负与南宋“议和”使命。
仆散揆初到前线就找到了韩侂胄的族人韩元靓,命其前往南宋见签枢密院事、督视江淮军马丘宗卿(《宋史》《金史》作“丘崈”)“微露和意”。“丘宗卿所遣宋韩元靓之人还,得幅纸,乃行省文字”,“行省文字”也就是仆散揆向南宋发出的交聘文书。后仆散揆病逝,由完颜宗浩接任行省负责对南宋议和等事宜。完颜宗浩为了与南宋“议和”,致书南宋知枢密院事张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