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族是“士”与“族”的结合体,是知识分子官僚与其家族关系相结合的产物。“士族的职业前身是士大夫,士大夫是四民的一种,士族的职业是学以居位。”士族作为一个社会阶层是在汉末开始萌芽的,形成发展于魏晋,凝固于晋宋之间,以后渐趋衰落。
汉代通经入仕,儒学与仕途的结合,造就了一些累世公卿的儒学世家,是魏晋士族的雏形。士族是兼具社会、政治、文化多重身份的社会集团。
士族与乡里社会的密切联系,是士族获得社会身份的前提,掌握政治权力是士族特权的终极化,而强大的文化优势是士族自立的根本保证,九品中正制度在士族的三重身份形成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九品中正制度与士族社会身份的形成
士族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士人学以居位而成为士大夫,又通过士大夫与家族关系的结合而成为士族。从某种意义上讲,士人与士大夫是士族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原始形态。两汉以来,士人经“乡举里选”仕进为官,时而成为士大夫,士大夫扩充家族势位时而成为士族。
乡里社会是士族仕进的基础,士族的社会根基存在于乡里之中。从更长远的时期看,它是士族社会身份形成的土壤,而九品中正制度就是对“乡举里选”的继承和破坏,是对士人仕进基础本源于乡里社会这一事实的承认,正如唐长孺先生言“宗族乡里控制选举的办法不能放弃,而所以不能放弃之故,不外乎士人不愿意丧失其传统权利,宗族乡里是士人权利的保障。”
国家通过委任中正官主持乡里清议,将乡里对士人的德行评价变成由国家承认的。即使士族将其改造为垄断选举的工具,藉此拥有与其身份相符的官职,士族的特权依然是得到社会承认的。因为九品中正制度本身就有很深的社会基础的。士族社会身份的形成与乡里社会紧密相连,九品中正制度是士族社会身份的形成是源于乡里社会,这一事实的制度体现。
秦汉时期,以家族为基础,形成了乡党社会。汉武帝在此基础之上创“乡举里选之制”,据《汉书》卷6《武帝纪》载:“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随着儒学与政治相结合并且逐渐得到强化,士人成为了儒家道德的实践者,通过乡举里选的方式被帝国权力吸收。士人在乡里的德行表现成为选拔的标准,即所谓“贤良方正”。
儒家所提倡的伦理秩序是由内向外,由亲及疏的,它将起点放在了作为一个家族成员的道德行为上,然后将推及乡党,实质上是儒学内涵的外在表现形式。
“乡论”是代表乡里社会对士人仕进资格的德行评价,它在当时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据《日知录》卷13《清议》条论曰:“乡举里选必先考其升平,一站清议,终身不齿。君子有怀刑之惧,小人存耻格之风。教成于下而上不严,论定于乡而民不犯。”“乡举里选”在魏晋南北朝时代被一定程度上的保存下来,对于地方长官的选拔常集乡间,当众公开辟任。
九品中正制度创立之初,据《晋书》卷36《卫瓘传》载:“其始造也,乡邑清议,不拘爵位,褒贬所加,足以劝励,犹有乡论余风。”中正主持的乡里清议保持着一定的公正性。即使是在士族仕宦特权已经固定之后,中正主持的乡里清议依然具有巨大社会影响力,对士人进退产生重要影响。
九品中正制度是一种将乡评与官吏举荐相结合的官吏选拔方式。它与汉代的“乡举里选”是一脉相承的。官吏不仅是辅佐皇帝的官僚行政官,而且也是在地方乡里社会中颇具威望的有德者。由地方乡党社会所支持、推荐的人来辅佐皇权,对于王朝来讲,可以说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约束力。
正如谷川道雄先生谈到的“不仅把被任用者,同时还将乡里社会也纳入国家权力。”士人出仕之后,可能高居显位,而成为士族。但其权威的来源依然在乡里社会。九品中正制度在这种强大的社会基础上产生,是士族社会身份形成的制度保证。
二、九品中正制度与士族政治身份的形成
士族的社会身份是在与乡里社会的密切联系中形成的,但士族只有作为官僚形态的存在去把握,才能排除土豪的倾向。士族只有跻身政治,世袭为官,其作为特权阶层的面貌才能完全地显露出来。士族的政治身份是在士族与政权结合之时才得以完成的。政治身份是士族身份的终极化,九品中正制度在士族政治身份的形成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士族政治身份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经历了士族政治特权的累积和特权身份的凝固过程。
士族政治特权的积累,是通过中正“计资定品”,门阀子弟凭藉世资而获得上品,并由“清途”起家为官而实现的。魏晋之交,累世公卿的家族不仅以门第相标榜,而且互为婚宦,势力盘根错节。随着五等爵的恢复,实现了封爵与官制的合一,为中正“计资定品”提供了制度保证和必要前提。
西晋时期,封爵品秩皆在五品以上的贵族官僚,享有优崇的名位待遇和与官品相连的权益。王朝按官爵对应的品秩排出高下,高门甲族官爵兼备。中正品第日益偏离德才的标准而专重门资,据《晋书》卷36《卫瓘传》载:“中间渐染,遂计资定品,使天下观望,唯以居位为贵。”士族凭借世资独占上品,中正“以二品系资”,其后由吏部直接锉选,出仕清显,寒门俊才沉于下僚。
魏晋时期,随着中正“计资定品”局面的形成,高门子弟率以清官入仕迁转。九品中正制与清官入仕迁转之途的配合,成为士族特权积累的重要途径。“清途”始于魏,兴于晋。它是以优宠高门子弟为主旨,以任职清官为特征的。
与“清途”相适应的入仕途径也相继兴起。高门子弟不经过察举,只凭家资和门第,便由吏部锉选直接入仕,起家为官。形成了如《南齐书》卷44《徐孝嗣传》载:“凭借世资,早蒙殊遇,结缘际会,遂登台铱。”的锉选格局。士族对文职高官和“清华”诸官的独占,是士族的地位与特权的标志。这些官职或职闲凛重,或是文翰性的,皆位望“清华”,适应了文化士族对官职的要求。
据《陈书》卷《蔡凝传》“黄散之职,故须人门兼美。”九品中正制度优待士族门阀,“清途”面向士族权贵的色彩更为鲜明了。“清途”的兴起与九品中正制度的蜕变,以及皇权与士权的消长密切相关。在九品中正制度之下,权贵子弟靠父祖官爵和家族门第便可获得高品,即中正品二品。
皇权为维护官僚政治的正常运转,保持社会上下层的流动,使具备贤才吏干的寒门素儒,通过“举寒素”而跻身二品,使得二品己不能标明士族的高贵身份,士族不得不通过计较官职清浊,来标明自己的身份。“清官”就是中正品二品,士族藉此步入“清途”。
中正品的高下,就是官职中的清浊区分。这样,中正品之高下与任官清浊合而为一,加速了以区别官职清浊为标志的流品制度的形成,九品中正制度成为维护士族政治特权和保障清浊分流的重要政治工具。
士族的政治特权积累,是通过中正“计资定品”与清官入仕迁转之途的配合实现的,而其特权身份的凝固,是通过对经世不衰的门第的崇尚实现的。中正“计资定品”,门阀士族垄断官爵,但官爵也不能足以保证他们门户不衰。在皇权一官僚政治为主流的政治体制中,中正“计资定品”,依然受制于官场权势之争,士族垄断上品,地位并不稳固。
在九品中正制度的影响下,中正“计资定品”和清途的兴起,使社会流动大为停滞,“以族取人”的选举模式严重损坏了皇权一官僚政治的正常运转。士族对族姓的重视日益超出官爵。
当郡望与官爵一致时,对谱碟的崇尚是现实的权势在观念上的反映,可以藉此来巩固士族的地位。但是,当郡望失去相应的官爵支撑,就难以成为士族特权的保障。“尚姓”虽然在一定时期可以起到维护门第不衰的作用。
但是,当士族将郡望作为不可或缺的护身符,就预示着门阀士族衰亡的开始。从以官爵为标志的族姓,到名存实亡的郡望。门阀制度的衰落与官爵作用的削弱,和对谱碟的重视相辅相成,互为因果。
三、九品中正制度与士族文化身份的形成
士族成为独立的阶级而自立的原因,是其独具的文化优势。它不仅是士族社会身份的体现,而且是士族政治身份获致的前提。产生士族这一文化优势的渊源是其家门。在九品中正制度的实施中,德才的等第发展成了士族间门第的高下尊卑,选举凝固于经久不衰的家族门第,士族的文化优势在这种选举特权下孕育发展起来。陈寅烙先生对此有精辟的论述“所谓士族者,其初并不专用其先代之高官厚禄为其惟一之表征,而是以家学及礼法等标异于其他诸姓。”
士族的文化优势与其选举特权密切相关,“中古士族以其独特的文化素质强化其家族对官位的垄断。”从某种意义上讲,士族的文化优势使九品中正制度在实施中,保持了“选贤任能”的形式。中正定品时,对士人的德才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