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主要的艺术批评理论

(1)传神论。

中国画史上最早运用“传神”评价美术现象的是东晋画家顾恺之。顾恺之的传神论是对人物画创作实践的理论总结。所谓传神,当时是针对人物画提出的。直到唐代,传神论也还是主要作为人物画的审美标准被运用。五代以后传神论一方面由人物画扩大到山水、花鸟领域,另一方面又有所凝缩,“传神”一词渐渐成了肖像画体裁的专用语。

(2)六法论。

六法论是中国古代美术品评的标准和重要美学原则。“六法”最早出现在南齐谢赫的著作《画品》中。自六法论提出后,中国古代绘画进入了理论自觉的时期。后代画家始终把“六法”作为衡量绘画成败高下的标准。六法分别是指: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转移模写。

(3)南北宗论。

晚明文人画家董其昌以禅宗南、北两个宗派来比喻山水画的不同风格。他将王维和李思训分别定为南、北两的祖师,荆、关、董、巨、米家父子至元四家为“南宗”正传;赵伯驹和李、刘、马、夏为“北宗”。他极力推崇南宗为画家正统,贬斥北宗为行家画。他的这一理论观念对明末、清代乃至当代的中国画创作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4)书画同源。

中国传统书画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观点。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中国文字与绘画在起源上有相通之处;二是指书法与绘画在表现形式方面,尤其是在笔墨运用上具有共同的规律性。唐代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卷一“叙画之源流”中,第一次从理论上阐述了书画同源的问题。宋元以后,文人画家由于对于笔墨的重视,又从新的角度强调了书画同源的观点,其用意在于强调绘画用笔本身独立的形式趣味和审美意义。

书画同源的观点在当代中国书画创作中仍然具有重要的影响,成为中国民族美术形式的重要审美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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