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时期仍然流行多子多孙、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历代政权也颁布了诸多措施鼓励生育,例如规范婚嫁年龄、奖励生育和暂缓孕妇刑罚等。社会各阶层为了保持家族人丁兴旺,展开多种形式的求子活动,有人祈神拜佛、求助于巫,有人佩戴草药,就医治疗。不论是帝王的祭祀高禖求子,还是民众自发去孔庙求子,都体现了北朝社会自上而下对“生”的渴望。
怀孕之后,产妇为了自身康健与顺利产下婴孩,战战兢兢,谨言慎行。但妇人怀孕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期间可能由于妻妾相争、自身行为不当等各种因素,或主动,或发生意外事件导致妊娠中断。伤、堕胎对妇人身体伤害极大,需要及时进行救治。求子与安胎,重点在于顺利怀孕,等待分娩,然而人们对子嗣的期望不止于此。
一、生育观念与政策
(一)生育观念
传宗接代、繁衍广嗣不仅是古代女性的立身之本,更是家族维持永续不断的头等大事,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力。而农业社会,男性在生产生活分工中占据主导地位,家族地位的获取、家庭财富的积累、宗族血脉的延续在多数情况下都由男性来完成,也只有男性子孙才能使祖先世代血食,因此在追求多子多孙的同时,宜男也成为一个普遍且重要的观念。
多子多孙是中国古代普遍遵循的生育观念,北朝时期亦是如此,北齐时期就有了在婚礼时赠送石榴象征多子的习俗,《北史》的记载说明中国古代这一习俗的形成时间至晚在北齐时期,但从文宣帝问诸臣皆不知石榴之意可知在当时这并不是广为人知的。古代无论中国还是域外都有对“多子多福”的殷切期盼,石榴的形态特征完美表达了这种吉祥寓意,“榴开百子”的文化意义广泛盛行,影响深远。
北朝公主相对而言地位较高,但仍然逃脱不了没有生育男嗣就要为丈夫纳妾的命运。常山公主是献文帝之女,婚后生育三个女儿,为丈夫所纳妾媵也皆生女,只好以族内子为继。即使夫家慑于公主的家世地位不敢纳妾,为了有男性后代,不惜冒险养外室生子,而这个被隐瞒的外室子,在驸马去世之后还要被召回做丧主,继承家业。
没有子嗣也不纳妾的人,会受到当时人的指责,例如《北史》记载李象“从容风素,有名于时,丧妻无子,终竟不娶,论者非之”,虽然在《魏书》的记载中,李象有一个儿子李子贞,两处记载相矛盾,《北史》记载的真实性有待考证,但是可以看出没有子嗣也不续娶纳妾在当时是一种备受非议的行为。
(二)生育政策
北朝时期,刚刚结束十六国的分裂割据,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给人民带来沉重的灾难,大量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社会经济发展停滞不前,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了自身的发展,北朝各政权重视人口数量,强制迁移其他地区的人口,青壮年以之为兵,老弱妇孺用于开垦土地,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鼓励生育,才是增加人口数量的基础之策。
北朝统治者为了增值人口,更早也更多地使女性生育子嗣,规范婚嫁年龄,皇室的后妃一般在十三四岁入宫,和前文诏令规定的年龄一致,其他贵族的女性结婚年龄相对偏大一点,为十五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结婚年龄的范围参差不齐,总体呈现出早婚趋势。至于普通平民女性的婚嫁年龄,考虑到劳动力问题,吕思勉先生认为:“史传所载婚嫁之年颇早……则多系贵族,不则民间为子娶妇,利其勤劳,且为颇迟者矣。”
女性是生育的主体,鼓励生育自然要对怀孕的妇女予以宽待。北魏在太武帝时期就制定了“妇人当刑而孕,产后百日乃决”的律法,这是北魏恤刑的重要表现。但这项法令只是将行刑期限延后,并没有免除孕妇的刑罚,实则是为了保护处于孕育和哺乳期中的胎儿。
北朝统治者为了提高生育率,增加人口数量,以行政命令规范婚嫁年龄,鼓励民众早育多产,并且奖励生育以防生子不举,对怀孕的妇人给予缓刑宽罚,让她们顺利产下胎儿。但由于分裂复杂的社会环境,造成一些政策实施并不连贯,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人口增殖依旧缓慢。
二、求子与安胎方法
(一)求子活动
北朝时期的求子活动,主要有两大方面,其一是有关祈子的各种信仰和习俗,它们有些继承自前朝的生育神祗和求子仪式,有些是佛、道二教兴起之后出现的求子方式。其二有条件的人家有时也选择就医治疗,北朝时期医家对不孕的论述,虽说原因是夫病妇疾都可能导致不孕,但病因和下药仍然以女性为主体。
造成不孕的病因大部分与“冷”有关,所以药方主要是通经治疗,来温暖腹部、打开子脏和下除恶物。多种多样的求子活动展现了北朝时期各阶层的人们对于子嗣的渴望。所谓医方,是中国古代记载治病救疾、保命延年的典籍文献,包括脉经、针灸、本草、妇人、小儿、房中、杂方等多种内容。
《汉书艺文志》将医方归为“方技类”,并分为医经、经方、房中、神仙四种,《隋书经籍志》则将这些文献统归为医方类,并言:“医方者,所以除疾疢,保性命之术者也。”医方提供了很多不孕求子、养胎、安胎、滑胎、治疗难产的药方,是研究北朝时期女性生育的重要资料。
北朝医家虽然认为夫病妇疾都可导致无子,但论述成因及下药均将其归为妇人之疾。根据造成不孕的病因,男性的求子方主要以补虚为主,益精补阳,养生延年,而妇人药方则涉及温经、补虚和化瘀三个方面,种类多样。上述求子医方涉及四十六种药材,其中菟丝子、石斛、天雄等出现了不止一次,其他草药随着症状的不同而进行调整,君臣佐使,对症下药,增加怀孕的机会。
(二)确诊怀孕
北朝医家判断妇女怀孕与否的主要依据是自《黄帝内经素问》到《脉经》不断完善的脉诊方法。《黄帝内经素问》中记载:“阴搏阳别,谓之有子”,“妇人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也。阴是尺脉,阳是寸脉,这两部加上关脉为寸口三部脉,“独取寸口”是中医脉诊的基础方法。尺脉搏击与寸脉有别,是有子的脉象。气血调和,男女交媾受精卵孕育成胎。妇人左手少阴脉流利滑动也是怀孕的脉象。同时《脉经》也记载了寸、关、尺三部脉沉浮恰好相等,按之滑利不绝的,也是有孕的脉象。
徐謇出身中古时期有名的医学世家——东海徐氏,家族七代共出了十二位名医,徐謇继承家学,在医学上也颇有建树,他自南朝入仕北魏,擅长脉诊,深得皇帝信任。王显也精于医术,虽不是家学传承,但备受宠信。两人对于导致文昭太后“心疾”的原因判断有很大差别,王显依据三部脉的方法,不仅成功诊断出文昭太后正怀孕,而且预判了胎儿的性别。
(三)伤、堕胎与安胎
伤、堕胎,或由外力因素强制进行,或是妊妇身体虚弱、妊娠期间养护不当造成,可能发生在分娩前的任何月份,下面将结合医书和史料对北朝时期妊妇伤、堕胎原因进行分析。其一是因夫妻不和、妻妾相争导致堕胎者。北朝上层社会妇女悍妒之风颇盛,夫妻不和、妻妾相争是导致堕胎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二是妃嫔为了避免“子贵母死”,主动堕胎或弃杀男婴者。北魏“故事,后宫产子将为储贰,其母皆赐死”,致使后宫怀孕妃嫔战战兢兢,唯恐生下皇长子,到宣武灵皇后胡氏被召入掖庭为承华世妇时,“椒掖之中,以国旧制,相与祈祝,皆愿生诸王、公主,不愿生太子”
伤胎、堕胎对妇女身体健康影响极大,若不及时救治,妊妇可能有性命之忧。北周时期著名的医家姚僧垣著成《集验方》十二卷,虽然此书在唐朝之后亡佚,但部分药方散见于《医心方》、《外台秘要》等医书中,后人辑校成书,书中第十卷记述了妇人的伤、堕胎症状和安胎药方,为研究北朝时期伤、堕胎的治疗方法提供重要参考资料。
三、转胎、养胎与胎教
(一)转胎之法
关于转胎,《诸病源候论》载:“妊娠二月,名曰始藏,精气成于胞里。至于三月,名曰始胎,血脉不流,象形而变,未有定仪,见物而化,是时男女未分,故未满三月者,可服药方术转之,令生男也。”转胎的时间是在怀孕未满三个月之时,主要方法有方术和服药两种。
方术转胎,主要是孕妇接触与性别相关的事物,历代医方的转胎方法一脉相承,自马王堆《胎产书》、北齐徐之才《逐月养胎方》、巢元方《诸病源候论》等均认为妊娠三月之时,胎儿未有定仪,见物而化,“欲得男者,操弓矢,射雄鸡,乘牡马于田野,观虎豹及走犬。其欲得女者,则着簪珂环佩,弄珠玑”,“取弓弦一枚,绛囊盛,戴妇人左臂”。
服药转胎,《录验方》有马齿散方治“但生女无男,此丈夫病,非妇人过”。马齿散方包括马齿和菟丝子两味药材,用井花水每次三次服用,马齿使用駮马齿,菟丝子前文提到有益精强阴之效,这应是现存最早认为胎儿性别与男性有关的医方。
(二)养胎之方
转胎是在怀孕三个月之前进行,养胎则是自怀孕开始到分娩,全程皆需要注意。北朝时期最著名的养胎医方当属北齐名医徐之才的《逐月养胎方》,他承袭《胎产书》、《脉经》等医书的养胎观点,根据胎儿各月的发育状况,逐月分经脉对孕妇的衣食住行进行控制和管理,以求胎儿健康发育。
中国古代将教育下一代的时间提到孩子出生之前,除以转胎影响胎儿性别,以养胎使胎儿健康美好之外,医方还主张以胎教培育胎儿的性情和品德。北朝时期将胎教纳入家庭教育之中,时人认为这是人生开端的第一步,有利于塑造子女的品质,对胎儿的成长和将来人生的选择都有重大影响。
结语:
生育习俗作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生动地展现出北朝人民的精神样貌。从求子开始,神巫信仰贯穿整个生育过程,为了生育健康的男嗣,需要虔诚地祈求,规避各种禁忌。这些思想观念有的是传承自前代,在北朝得到补充和发展,如高禖祈子,有些是根植于北朝时期文化土壤而诞生的特殊习俗,如向孔丘祈子。生育文化就像一面镜子,向我们呈现出北朝人丰富的精神世界。
北朝时期,医家在女性生育方面的实践经验极大地推动了古代中医妇产科学的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妇人别立一方,中医妇产科在传承前人经验的基础上,获得长足发展,医家除了治疗不孕,协助女性求子之外,还以安胎药方保证妊娠顺利,以方术和药物满足当时人求男和求好男的期望,并指导分娩,参与到生育活动的方方面面,为隋唐妇产科学提供了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