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卷九十一列传第五十一◎孝义》:贾恩,会稽诸暨人也。少有志行,为乡曲所推重。元嘉三年,母亡,居丧过礼。未葬,为邻火所逼,恩及妻桓氏号哭奔救,邻近赴助,棺榇得免。恩及桓俱见烧死。有司奏改其里为孝义里,蠲租布三世。追赠天水部显亲县左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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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恩,會稽郡諸暨縣人。少年時就有志向和操守,為鄉里所推重。元嘉三年,母親去世,他服喪期間格外守禮。母親還未出葬時,鄰居家發生火災,火勢燒到存放靈柩的地方,賈恩和他的妻子桓氏號哭着奔往救火,鄰近的人也趕來幫助,他母親的靈柩被保住了,可是賈恩和桓氏都被燒死了。有關部門上奏朝廷,把賈恩居住的村莊改名为孝義里,免除賈家三代人的賦税。還追贈賈恩為天水郡顯親縣左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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