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永明九年,诏太庙四季,荐所嗜。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礼志》:永明九年一月,诏太庙四季祭,荐宣帝面起饼、鸭;孝皇后笋、鸭卵、脯酱、炙白肉;高天子荐肉脍、菹羹;昭皇后茗、粣、炙鱼:皆所嗜也。
二、永明十年,十月,甲午,车驾殷祀太庙。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如此。
三、明帝建武二年,寝庙成,议景懿后迁庙车服之仪。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建武二年蒲月,甲午,寝庙成。
按《礼志》:建武二年,有司奏景懿后迁登新庙车服之仪。祠部郎何佟之议曰:《周礼》王之六服,大裘为上,衮冕次之。五车,玉辂为上,金辂次之。皇后六服,袆衣为上,褕翟次之。细软有三,副为上,编次之。五车,重翟为上,厌翟次之。上国有大裘玉辂,而上公夫人有副及袆衣,因而《祭统》云夫人副袆立于东房也。又郑云皇后六服,唯上公夫人亦有袆衣。《诗》云翟茀以朝。郑以翟茀为厌翟,侯伯夫人入庙所乘。今上公夫人副袆既同,则重翟或不殊矣。况景懿皇后礼崇九命,且晋朝太妃服章之礼,同于太后,宋朝皇太妃唯无五牛旗为异。其外侍官则有侍中、散骑常侍、黄门侍郎、散骑侍郎各二人,分过去后部,同于王者,内职则有女尚书、女长御各二人,棨引同于太后。又魏朝之晋王,晋之宋王,并置百官,拟于天朝。至于晋文王终犹称薨,而太上皇称崩,则是礼加于王矣。故前议景皇后悉依近代皇太妃之仪,则侍卫陪乘并不得异,后乘重翟,亦谓非疑也。寻齐初移庙,宣皇神主乘金辂,天子亲奉,亦乘金辂,先往还礼毕,仍从神主至新庙,今所宜依准也。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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