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年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统一北方,到年北魏分裂为东魏、西魏,继而又分别被北齐、北周所替代,这一时期中国北方历经五个政权,是为北朝,与南朝宋、齐、梁、陈政权相对立,至隋取代北周共历时年。
从西晋建立前后开始,北方各个胡族开始向南内迁,聚集在北方的广大地区,并直接导致西晋在“永嘉之乱”中亡于胡族政权之手。从西晋末年刘渊建立“汉”国到北魏统一北方,在中国北方先后建立起大小数十个政权,虽然这些政权往往短祚而亡,但是统治者的初步汉化与短时间的局部统一,使北方在战乱中逐渐走向融合,成为以后北魏统一的民族基础。
一、北魏的吏治
从北魏统一中国北方开始,是魏晋南北朝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建国之初,北魏统治者面临着复杂的政治环境,对外既要与南朝刘宋政权相对峙,又要堤防来自长城以北的柔然民族。
对内则需要处理深重的胡汉矛盾与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北魏统治者遂顺应历史发展潮流,做出了根本性的改革,从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开始,逐步实行俸禄制,推行三长制和均田制,移除鲜卑旧俗,使北方的经济逐渐稳步前进,推动了北方的民族融合与鲜卑族的汉化进程,使北魏政权避免了重蹈十六国的覆辙,后来的北齐、北周政权继承其发展成果并继续改革,使其继承者隋政权完成了统一事业。
北魏虽然统一北方,但在较长时间里其统治基础并不巩固,直到孝文帝南迁成功,完成最终的改革,才使北魏政治走向正轨。由于长时间的动荡和胡汉文化的差异,北朝的吏治显得相对于粗鄙。
如《魏书·良吏传》序讲:“有魏初拓中州,兼并疆域,河南、关右,遗黎未纯,拥节分符,多出丰沛。政术治风,未能咸允,虽动贻大戮,而贪虐未悛,亦由网漏吞舟,时挂一目。”在北魏初期的官吏贪污横行,即使严刑峻法也难以制止,吏治的困难可想而知。
自北魏统一北方后,历任统治者进行了长时间的改革,在孝文帝最终完成改革之前,由于吏治制度的不完善,所以传统意义上的良吏并不多。
在《魏书·良吏传》中所记载的14位良吏中,只有2位活动在北魏前期的八十多年间,其他都是居于孝文帝时期之后。可以看出只有当鲜卑族汉化的足够深入,才能出现适宜中原环境的良政。这些官员既是北魏贤良官吏的代表,也反映了北魏吏治改革下吏风的转变。
在《魏书·良吏传》中,居于北魏孝文帝时期之前的官员只有张恂和鹿生两人,《张恂传》载张恂出任常山太守,“恂开建学校,优显儒士,吏民歌咏之。於时丧乱之后,罕能克厉,唯恂当官清白,仁恕临下,百姓亲爱之,其治为当下第一。”
《鹿生传》载鹿生出任济南太守,“显祖嘉其能,特征赴季秋马射,赐以骢马,加以青服,彰其廉洁。”两人作为良吏所强调的品质为清廉,可见该品质被统治者所重视,但在北魏建国到孝文帝即位长达八十多年的时间里,良吏传所载只有这两人。
虽然当时也有像高允这样清廉的高官,家中财产只有数间草屋和布被麻衣,所食只有盐菜,甚至需要其子樵采来供给生活,但反观《魏书·酷吏传》中所载的10位官员,有6位都活动于这个时期,相对于廉洁的良吏,酷吏更能代表此时的官吏群体面貌,他们奉行严刑峻法,用残忍的酷刑惩罚犯法之人,严厉打击权贵与犯罪。
这些举动在当时应该从两方面来看,当时社会秩序不稳,在社会环境复杂的地区采用严酷的治政方式也相对合理,但如果过分使用则甚至会引起百姓起义。而在酷吏身上的最突出特点,则是受贿成性、追逐钱财,在酷吏传中几乎人人都有收取贿赂的行为,为了榨取财物甚至不择手段,
在《魏书》中孝文帝时期的良吏,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如都受过传统儒家教育,都有清廉爱民的美好声誉,都受到当朝统治者的表彰与器重。他们可以称著的事迹诸多,但是其中最普遍的仍是廉洁,自孝文帝即位后,对官员贪污受贿所造成的官吏作风严厉治理。
《帝纪第七·高祖元宏》载:“(延兴二年)十有二月庚戌,诏曰:“《书》云:‘三载一考,三考黜陟幽明。’顷者以来,官以劳升,未久而代,牧者无恤民之心,兢为聚敛,送故迎新,相属于路,非所以固民志,隆治道也。自今牧守温仁清俭,可久于其任。岁积有成,迁位一级。其有贪残非道、侵削黎庶者,虽在官甫尔,必加黜罚。著之于令,永为鼻准。”
在孝文帝即位初即对北魏官吏做出警示,对贪污受贿的行为加以制止,对良吏的标准开始清晰,即“温仁清俭”属于称职,“岁积有成”可以升迁,而贪婪侵夺则加以黜罚。在此时期的良吏身上,最突出的特点即为廉洁,9位官员的传记中,都有清廉的名声:张应“履行贞素,声绩著闻。”
其妻子只能靠樵采自养;宋世景因“清平忠直”而得到表彰;裴佗不经营家产,所居住宅不到三十步大,“暑不张盖,寒不衣裘”;路雍、阎庆胤在任期间都有“清勤”的美誉;明亮任阳平太守,性“清白”,施仁政;杜纂轻财不收贿赂,被百姓所思。
与东晋南朝的良吏相比,他们也都有廉洁奉公的名望,但与东晋南朝良吏不同的是,东晋南朝官员的廉洁有刻意求贫的嫌疑,即用贫穷的生活彰显自己廉洁的声名,即使分散自己的俸禄,也多散给亲友。而北魏良吏则会用其俸禄救济百姓,《路邕传》讲:“比经年俭,郡内饥馑,群庶嗷嗷,将就沟壑。”
路邕用自家的粟米,救济贫穷百姓,由此路邕被嘉奖马匹衣服;阎庆胤任东秦州敷城太守,发生饥荒时,他也以家中粟米千石赈恤贫穷百姓,使百姓得以获救;裴佗“所得俸禄,分恤贫穷。”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旱灾较为严重的时期,-年之间,是干旱气候持续最长的时期,北魏中后期的黄河流域受这一长时期干旱气候影响,寒冷和干旱使可耕土地减少,使北魏后期,应付旱灾成为朝廷的大事。
北魏良吏的廉洁体现在赈抚灾民上,显得更加讲求实效。他们的财产可以赈济救灾,侧面说明他们的财产状况也较为宽裕。
二、北朝时期的良吏
与东晋南朝良吏的不同,北朝时期的良吏还以处理案件、处事公正著称,善于运用法律条文,在当时不太稳定的社会环境中,能果断的处理各种案件,这就:吏北魏良吏相对来说更接近于两汉时期的良吏形象。
在孝文帝完成改革以前,北魏尚未实行俸禄制,官员的收入只能靠就任后自行搜罗,直到孝文帝改革以后,这种风气仍未能完全改变,而这种风气也为改革所不容,《魏书·酷吏传》中大部分官员最后皆因滥用刑罚和贪污受贿行为而治死罪。
酷吏的品行也走向了一个极端,此时酷吏的行为己经无法同良吏联系在一起,他们中一些人己经成为危害百姓生存的蛀虫,但还有一些人在平定地方的动乱中狠厉的作风也发挥了作用,如羊祉“喜好刑名”,不畏权贵,朝廷因他的刚直往往派他出使监察。
郦道元则因严格执法,处死了被庇护的罪犯而被权贵所害。所以,此时期酷吏的贪婪寡廉并不能完全成为官员的评定准则,在当时对官员的评价也充满争议。
如对于北魏酷吏羊祉的谥号评定就可以体现出来,羊祉虽然有暴虐贪婪的作风,但是在评定中,首要看重的是他在出军征讨叛乱所立的军功,“委捍西南,边隅靖遏”,并且性格刚直,“不惮强御”,最终认为他的刚烈作风对当时是起积极作用的,所以授予他“景”这样褒义的谥号,可见此时在统治者对地方官员的评价中,能够平定暴乱、维护辖区的治理也很重要,清正廉洁并非评价官员的唯一标准。
北魏政权于公元年分裂为东魏和西魏,在《魏书·良吏传》中最后出现的窦瑷、羊敦、苏淑三人居于东魏政权,三人最突出的特质也是清廉,窦瑷虽然官位通达,但始终坚持清贫生活,其节操为当时推崇,死后被追赠本将军、太仆卿、济州刺史;羊敦“雅性清俭”,饥馑之年,家中供给未到时只能在野外采藕根食用,死后被追赠都督徐兖二州诸军事、卫大将军、吏部尚书、兖州刺史;苏淑“清心爱下”,所任三郡长官,被吏民所追思,当时被称为良两千石,死后追赠卫大将军、都官尚书、瀛洲刺史。
在北朝后期政治的动荡造成了吏治的松懈,“浮虎还珠之政,九州百郡,无所闻焉”。这样的清廉良吏自然受到朝廷的重视,窦瑷、羊敦、苏淑去世后皆得到高规格的表彰与追赠,这样的礼遇在北魏时期的良吏很少能得到,可见当时对清廉官吏的需要。
在《北齐书》及《北史》中,也记载了多位良吏,《北齐书·循吏传》中所记载有9位官员,其中有5位主要活动于北齐建立前的东魏时期,他们的突出特征也是清廉,如孟业“性廉谨”,拒收同僚贪污的官絹。郎基“性清慎,无所营求”,对别人说:“任官之所,木枕亦不须做,况重于此事。”又如崔伯谦,北齐神武帝高欢评价他:“清直奉公,真良佐也。”
但是到了东魏北齐时期.这些良吏更突出的特点,是对刑事案件的处理能力,对影响社会秩序的犯罪的打击,在本传中,多次提到官员对案件的处理和对犯罪的打击,如张华原任兖州刺史,州监狱中原有积压囚犯千余人,张华潜心处理他们所犯案件,至年尾只剩下几十名重罪者,宋世良“施八条之制,盗奔他境。”使社会安定,犯罪率低下。
又如苏琼任南清河太守,其郡多盗,苏琼到任后马上奸盗止息。其传中记载他妥善地处理多起盗窃案件和驱除贼寇的事件,深得百姓信任,后来出任廷尉,追求公正的处理案件,使很多人获得昭雪者,京师流行语说:“断决无疑苏珍之。”
可见其决断案件的能力十分突出,苏琼是北齐时期典型的良吏,除了处理案件的能力外,其突出特征也有廉洁,连他人所送的一点瓜果也“仍致於听事梁上,竟不剖。”
像这样的官员在北齐前期作用逐渐凸显,在朝堂之上也有了话语权,在循吏宋世轨的传记中记载其与酷吏毕羲云针对如何处理案件的争执,他认为毕羲云的办案方式过于严酷,应从轻从缓办理,而齐文宣帝高洋则对两人都作了肯定,可见此时循吏与酷吏皆有其作用。
即使在《北齐书·酷吏传》中,虽有邸珍、卢斐这样滥用酷刑,最终死于非命的官员,也有像毕羲云这样奸诈圆滑、贪婪成性的污吏,但是仍有像宋遊道这样嫉恶如仇,不畏豪强,具有侠义之风的干练能吏,这些良吏将自己的管辖区域治理的井井有条,使人口稳定不再因战乱流动,社会秩序安定,良吏的作用在北齐取代东魏之际逐渐显现出来,侧面反映了当时的吏治。
反观与东魏北齐所对峙的西魏北周,无论与南朝政权还是东魏北齐相比,其政权建立之初并没有太大的优势。从礼仪文化上看,虽然西魏北周是未来隋唐文化的源头之一,但其在文化的继承和发展终不及南朝与东魏北齐。
从经济潜力上看,关陇地区的人力财富也难以与东魏北齐相比较。虽然北周的经济文化上先天较弱,但是从《周书》记载来看,北周吏治的高效性却远高于其俋政权,廉洁奉公成为很多书中所载地方官员的重要特征,如赫连达以廉俭著称,边境胡民有时赠送他羊,他想借此招纳异族,就会以私帛作为回报;蔡佑生性节俭,所得俸禄皆散与亲族,去世的时候家无余财;申徽任襄州刺史,按南朝地区旧俗,官员私下可得馈赠。“徽性廉慎,乃画杨震像于寝室以自戒”;裴侠“躬履素俭”,饮食只有寂麦盐菜,免除给官府供应肉食的役夫,“去职之日,一无所取”。
总结
虽然《周书》中没有良吏传,但全书中可评价为良吏的地方官员多达数十位,西魏北周对官吏的选拔、考核和治理的严格可以窥见。北朝时期的吏治与胡族政权的汉化程度紧密相关,随着北魏时期改革的深入,吏治走向正轨,从起初的贪婪残酷逐渐走向清明奉公,到北周时期吏治状况臻于完善,官吏特点由酷吏为主走向良吏为主,在吏治上为向隋的过渡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