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在写《资治通鉴》的时候,将自己的官衔详细地列了出来,“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太中大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上柱国河内郡开国公食邑二千六百户实封一千户”。
关于司马光的全衔及其注解御史曾发过专门的一篇文章,很多读者对于古代的官职很感兴趣。借着这个机会,御史再来讲一讲二十四史作者在修史时所罗列的官职全衔。
二十四史中并非所有的作者都注明了自己的官衔,这里是根据通行的武英殿本、四部丛刊本上所署的官衔进行考察。
《史记》
《史记》的作者是司马迁,不过汉代人著书一般是不署名的。何况司马迁完成《史记》时已是“刑余之人”,也没有想把此书公诸于世,连书名也未确定。直到汉宣帝时才正式对外宣布此书,名为《汉书·司马迁传》。
因而,今天所见的《史记》上司马迁的官衔是“汉太史令”,这是后世加上的,而且是有意做了改动。司马迁的确担任过太史令一职,管理国家图书、天文历法,并兼管朝廷文书和记载朝廷大事的史官。
不过司马迁完成《史记》时,其职务为中书令,中书令的地位比太史令要高很多,但因中书令是由宦官担任的,后人认为不光彩。所以,司马迁的官衔没有署中书令,而署太史令。
《汉书》
《汉书》的作者是东汉的班固。今天所见的《汉书》都是唐颜真卿师古的版本。班固在书中署名的官衔是“汉兰台令史班固”。这里的“汉”就是指汉代,“兰台”是汉代宫内的藏书处,以御史中丞掌管,设“令史”数名,班固曾任令史之一,并受诏修史。
因为班固曾任兰台令史,故而后世又以“兰台”为史官的代称。唐代时曾将秘书省称为兰台,比如李商隐诗中的“走马兰台类转蓬”的“兰台”则是指秘书省。
《后汉书》
《后汉书》的几种版本中均未署作者范晔的官衔,范晔在编撰完《后汉书》时即被杀,而被杀时所任的官职为“太子詹事”。
“太子詹事”本名叫“詹事”,是秦汉以来历代皆设置的官职,是太子东宫属官的首领,好比是太子身边的宰相后幕僚长,故一般多称为“太子詹事”。不过,太子詹事在大多数时候均为优待文臣的虚衔,并不在太子身边办事。
《三国志》
《三国志》的作者是陈寿,陈寿完成《三国志》时担任的是“晋著作郎兼本郡中正”。著作郎是专掌著作、主修国史的官职,其下还有“著作佐郎”。
“中正”是魏晋时期实现九品中正制时所设,多由京官兼任,其职任就是对自己原籍州郡人才进行调查、评定之后,向中央进行推荐。陈寿是巴西郡人,显然他是以“著作郎”身份兼任巴西郡的“中正”。
《晋书》
《晋书》完成于唐初,真正的主要作者是曾任礼部侍郎、雅州刺史的令狐德棻,但书上所署的作者确实房玄龄。其实,房玄龄当时只是以宰相身份主持修书,而房玄龄所署的官职是“开府仪同三司太子太傅司空尚书左仆射魏国公”。
“开府仪同三司”较为常见,从唐代至元代,一直都是文官的第一级,唐代时属从一品。“太子太傅”是东宫三师之一,是给大臣加的荣誉虚衔。“司空”属于唐代三公之一,也是荣誉性的无实职。“尚书左仆射”才是房玄龄的实职,尚书省因长期不设尚书令,而已左右仆射为实际长官,所以尚书左仆射也就是宰相。
《南史》《北史》
《南史》和《北史》的作者都是唐代的李延寿,他的官衔是“符玺郎兼修国史”。这里的“符玺郎”是门下省的属官,负责掌管皇帝印玺与国家符节。“兼修国史”就是以符玺郎的身份去负责修撰史书。
李延寿步入仕途后,一直从事史书编撰,他前后担任过“东宫典膳丞”“御史台主簿”等,实际上都是次要的兼职,其实际工作均为史职。
《隋书》
《隋书》的作者是唐代的魏征,实际上魏征不过是此书的主持者,其中只有序、论两个部分是他亲自写的。主要工作是由另外两位史学家颜师古和孔颖达执笔的。魏征当时的官衔是“太子太师特进谏议大夫秘书监知门下事郑国公”。
“太子太师”与房玄龄的“太子太傅”一样,为东宫三师之一,是大臣的荣誉性头衔。“特进”是唐代文官的第二级,属于正二品。“谏议大夫”是唐代的谏官,属于门下省,是唐代中央很有地位的文职官员。“秘书监”是秘书省的主官,“知门下事”就是兼理门下省事务,至于“郑国公”则是魏征的爵号,属于唐代封爵中的第二级。
《新唐书》
《新唐书》的作者是宋代的欧阳修和宋祁,这里只考察欧阳修的官衔,“翰林学士兼龙图阁学士朝散大夫给事中知制诰充史馆修撰”。
“翰林学士”是皇帝的高级文学侍从,常为皇帝起草诏书。唐代是翰林学士不是正式官职,宋代时翰林学士则是正式官职。
“龙图阁学士”是宋代馆阁学士之一,是文学侍从之臣的荣誉性兼职,“朝散大夫”属于宋代官阶第十二级,相当于从五品上,“给事中”是门下省的谏官,“知制诰”为加职之名,翰林学士若加上知制诰,就可以参加起草诏令,是参与机要之人,地位比一般的翰林学士要高,“充史官修撰”,就是以其他官衔来担任史官修撰。
《宋史》
《宋史》《辽史》《金史》都成书于元末,作者是脱脱,实际上具体编撰这三部书的是欧阳玄等人,脱脱只是监修人兼总裁,脱脱担任的官职为“中书右丞相”。
元代废三省,只保留了中书省为政务中枢,中枢省长官为中书令,一般都以皇太子兼领,而中书令下设左右丞相为宰相,而又以右丞相为尊。因此脱脱也就是实际上的宰相。
《明史》
《明史》的修撰前后历经94年,其作者虽然署名为张廷玉,但他并非真正的作者,他不过是乾隆初年的史馆总裁,是修订《明史》的主持者而已。张廷玉当时的官衔为“经筵日讲官太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学士议政大臣兼管吏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世袭三等伯”。
“经筵日讲官”负责为皇帝讲解经史,一般都是由高级文职官员充任。清代的讲官已是虚衔,一般一年内只讲几次,清代的经筵日讲官满汉各八人,都是由翰林出身的高级官员充任。
“太保”前面讲过属于三公之一;“保和殿大学士”是清代殿阁大学士中地位最高者;“议政大臣”是清代初年所设,可以参与议政王大臣会议,其军国大事均有会议讨论之后再由皇帝定夺。但乾隆时期,议政大臣不过是个摆设,并没有实际权力。
清代的大学士一般都要兼管六部中一个部的部务,地位比该部的尚书要高,张廷玉以大学士身份“兼管吏部尚书”,实际上就是吏部的最高长官;“翰林院掌院学士”即翰林院的最高长官,一般也是由大学士兼任。
“世袭三等伯”是清代非宗室爵位中的第三级,张廷玉在康熙晚年就获封一等轻车都尉,以后逐年加封,成为世袭三等伯。需要指出的是,清代爵位可以世袭,但要降等,只有特许者方可世袭,张廷玉的三等伯就是特许世袭爵位。不过张廷玉晚年被乾隆皇帝剥夺了这一特权,三等伯的爵位止于张廷玉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