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没有银行,古人是怎么存钱的寺院金融

铜钱作为主要货币在中国流行了上千年。铜钱作为货币有着它天然的优缺点,其缺点就是面值比较小和质量重,出门不易携带,所以随着商业发展,在唐朝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钱币寄存和保管机构——飞钱和柜坊。

而中国最早的信用机构却在南北朝时期就出现了,那就是寺院,南北朝是佛教高速发展的一个时代,寺院僧人并不是纯粹的念佛吃斋,还能插手国家的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抵押放款成了寺院日常业务之一,以此形成了寺院金融。

中国古代的“银行”

银行这是一个舶来品,在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入侵后,现代意义上的银行在中国才发展起来。但是银行功能大致相同的机构在中国古代早已有之,只是不叫银行罢了。

1.中国最早的银行先驱

中国最早银行先驱出现在唐朝,唐朝安史之乱后虽然在政治上一塌糊涂,但经济上却取得很大的发展,时间和空间上都有了新的突破。唐朝前期市坊制已经被打破了,也出现了夜市,在时间上发生了突破。

商业活动很是活跃,坐商行贾那叫一个热闹,特别是行商,出现了一批贩运大宗商品贩运商,他们会在相应的季节去收购茶叶、大米、木材等物品,在运到其他需要的地方去出售。

就如同《琵琶行》所讲的“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而这些商人的活动那基本都是跨省跨地区的,如把江西的木材运到扬州出售,如把江淮的米运到皖南、歙等耕地较少的地区出售。

这些商品的量都不小,在交易中需要大量的钱币在其中流通。可是纸币是宋朝的商人发明出来的,唐朝还没有。但是唐朝的商业也有自己的方法,那就是柜坊和飞钱。

柜坊,又称僦柜、寄附铺、质库、质舍等,柜坊中置有储钱、储物的设施商人可以把自己的钱寄存在柜坊中,缴纳一定的保管费用。等到商人到其他地方经商时,可以用柜坊所提供的凭证进行支付,被支付的商人再拿着凭证去柜坊提取钱财,这样一来商人之间的贸易就免除了现钱交易的麻烦。

柜坊除了寄钱存钱外,还可以抵押贷款,如诞生于唐代的小说《霍小玉传》中就有记载,霍小玉由于资用屡空,往往私令侍婢卖篋中服玩之物,多托于西市寄附铺。彭信威在《中国货币史》中把长安的西市描述为中国初期的金融市场,在这里有柜坊、寄附铺和各种商店。

再说“飞钱”,《唐会要》有记载:“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也就是在唐朝后期随着商业活动是频繁,钱币铸造已经不敷需要了,为了本地商业的发展,诸道州府开始禁止本地的钱出境了。

为了解决钱荒和远地携带钱的不方便,来长安贸易的各地商人会把钱交给本道的进奏院、诸军、诸使、富家,并取得相应的文券,轻装到长安去做生意,待需要用钱时再到长安或回到本地到指定地点取钱,而这些钱便被称为“飞钱”,若商人是“于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飞钱”便被称作“便换”。

2.中国古代早期银行的发展

宋代是中国钱币和金融业大为发展的时期。首先是纸币的出现,纸币是出现在北宋真宗朝,行使铁钱的四川地区的几家富商地主联合起来作保发行了纸币,称其为交子,后来就流传到朝廷,朝廷对其进行了控制,取消了私人私自发行纸币的权力,政府在四川设立专局,负责印发和发行纸币。

以此为起点,纸币开始从四川流传开来,成为了货币之一。而货币类型的进步也促进了宋代金融业的发展。把唐朝的柜坊发展成了解库、金银铺、钞引之家等,所谓的解库就是当铺和解缴国库(税务部门向国库上解税款),如《东华录》中曾描写到“请将艰运之开州等县折银解库,听兵领银自购,庶民兵两便。”

到了明清时期,进一步发展成了人们较为熟悉的钱庄,票号。钱庄、票号都具有存放款、兑换的业务,不同的在于票号的资本比钱庄,且票号基本是有山西开设的居多,所以又称“山西票号”。

中国古人只是没有用银行这个名称罢了,而存钱、寄钱、贷款、抵押机构在千年之前就已经出现了。

不过唐朝的柜坊还不是中国最早的拥有金融性质的机构,最早的应该是中国中古时期也就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寺院。

寺院金融

寺院不是讲经念佛,修身养性的地方吗?怎么会和钱挂上勾,变得这么的俗气呢?其实这与那个时代的特殊背景和佛家在中国发展的特殊性有着直接关系。

中国的第一所佛家寺院白马寺诞生于东汉明帝永平十一年,可以确定的是从汉明帝开始佛教在中国的流传有所扩大,但是东汉时期佛教流传更多仅限于上层社会,而且人们经常用道家的思想去理解它,认为它也是清虚无为的。

直到五胡乱华,天下大乱之后,佛家取得了一个蓬勃发展的契机。佛家因果报应、轮回转世的思想特别符合那个动乱时代人们朝不保夕的要求,给了他们心灵上的一种寄托,所以此时在中国的大地的南北方都掀起了一股佞佛的潮流。

北方少数民族比较粗狂,他们佞佛是大兴建佛寺和铸佛像,南方比较细腻佛家虽然没有北方那么多,但也是“南朝四百八十寺”,而且喜欢在佛理上大做文章。

这些佛寺的兴起很多都是在统治者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在政治上佛教一度成为了北朝的国教,而在经济上就形成了所谓的“寺院金融”。

寺院要发展金融业,首先要有资本。它的资本是来自于统治者的赏赐与纵容,寺院利用手中的特权,“侵夺细民,广占田宅”,“梨枣杂果,望若云合”,这些土地田产成为了佛寺最基本的经济来源。

而北朝的统治者对寺院纵容到允许它们有封户,而且专门把一些犯罪人员及其亲属赏赐给寺院供寺院使用,称他们为僧袛户和佛图户。这就是寺院人力物力资本的来源,而且是合法的。当有了这些资本后,寺院都经营哪些金融业务呢?

第一,放贷。寺院通过每年的土地收租经营可以获得了大量的钱财,以此为资本经营放款。而且佛教秉承着普度众生、济世救人的观念,促使其积极向社会各阶层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放贷,这就是使借贷范围不断拓宽,提高了金融业的社会化程度,促进了中国古代金融业的发展。

第二,挂单制度和汇兑业务的萌芽。汇兑这个业务的产生与佛家“天下释子是一家”的观念有着很大的关系。

正是秉承着这个观念魏晋南北朝时佛家逐渐形成这样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任何持钵云游四方的游学僧,可在足迹所至的任何一处佛寺挂单食宿,省去了僧人出行须携带资金的困扰。这种僧人挂单制度所包含有汇兑业务性质的活动到唐朝就发展成了“飞钱”。

第三,产生了资金互助组织。在寺院影响下产生的资金互助组织是突破血缘和地缘的,当时在北方地区,围绕在某座寺院或僧人,形成了许多自发的义邑或邑会的宗教会社。

这些组织初期还仅限与宗教活动,比如出钱修筑佛像、抄写佛经,到了后来发展涉及到了资金互助活动了,如一起筹钱帮助成员支付葬礼、祭礼或婚礼、旅行等费用,此类举动被称为“追凶逐吉”。

第四,典当和保管钱财的先驱。南北朝是比较动荡的时期,人的性命往往朝不保夕,而钱财这种身外之物也可能说没就没了,为了生活的需要,把贵重物品拿去换钱的“质举”借贷在南北朝就出现了萌芽,主要集中在富豪之家,如南齐“顾测以两奴就(陆)鲜质钱”。

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寺院本设有保管社会各种捐施的仓库——“寺库”,是中国历史上首先规模化经营“质举”借贷业务的机构,成了后来当铺的先驱。

寺院经济虽然在南北朝发展得热火朝天,但占领了大量了人力物力,逃避国家税收,与国家争利,不利于国家统治的稳定,所以有了北魏太武帝和北周武帝和唐代武宗的灭佛行动,打压佛教在经济上的猖獗行为。

总之,中国古人的存钱寄钱已经很早就发展起来而且佛教还从中插了一脚。入唐之后的佛寺更多是从事本身教务的发展,而不是金融活动,后来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逐渐被相应机构所替代。

《佛教寺院金融与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中国银行业的先驱:抵店柜坊寄附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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