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立荣
大象是伴随着中华文明史一起走来的动物,与我们祖先的活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今却偏居于中国西南部和缅甸接壤的几个孤立保护区
生活在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勐养子保护区的“断鼻家族”野象群,离开故地一路向北迁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网上“云观”也启示我对中国传统象文化的梳理与思考。
从史籍记载挖掘人象共处所形成的中国传统象文化
大象在中国大陆地区生存历史悠久,与我国先民的生产和生活联系紧密。在人象相处的过程中人们逐渐创造了种种与象有关的文化形态,称之为中国象文化。
考古证明:新石器时代的晚期,野生亚洲象的分布范围,最北边到达了北纬40°附近,今天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都有大量的野生大象。夏、商、周时期,今天的河南、河北、山东、陕西、湖北等地均有野生大象的分布。
河南殷墟号大墓附近,发现一头大象的骸骨,河南武官村发现一头系铜铃铛的大象骸骨。
河南简称“豫”,《说文解字》里有“豫,象之大者”的说法。“豫”字,还有一种解读是一个人后面牵了一头大象,解释为“牵象之地”。
当时的中原地区野生大象的资源十分的丰富,所以,商周时期的骑兵曾经使用过大象作为坐骑,《吕氏春秋》记载:“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
《汉书·武帝纪》:“元狩二年,南越献驯象。”《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六年正月,永昌徼外夷遣使译献犀牛、大象。”记载了东汉云南哀牢国的部族上贡大象和象牙的史实,同时记载哀牢国的物产,将孔雀、猩猩与大象并举。
《三国志》:“时孙权曾致巨象,太祖欲知其斤重,访之羣下,咸莫能出其理”。
《北齐书·文宣帝纪》:“乙丑,梁湘州刺史王琳献驯象。”
唐代樊绰的《蛮书》记载云南产象。《宋史·职官志四》:“养象所,掌调御驯象。”养象所为宋代太仆寺所属掌豢养驯象的机构。元代的《大元混一方舆胜览》对云南产象有记载。
《明实录》“洪武十八年太平十万山,象出残害庄稼,出动官兵二万驱捕。次年,立驯象卫于郡”。李时珍曰:“象出交广云南及西域诸国,野象多至成群,番人皆畜以服重,酋长则饰而乘之。”《明史·土司传》记载:“洪武十五年改元江府。十七年,土官那直来朝贡象,以那直为元江知府,赐袭衣冠带。”
《徐霞客游记》记载:崇祯十一年,徐霞客到了贵州,在距盘江铁索桥不远处的驿道上,遇到来自云南的贡象队伍,贡象两大两小,共四头。
清代屈大均《洗象行》:“玉河六月河水长,朝廷旧典赐洗象。”
清代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十二:“六月,宣武门看洗象,西湖赏荷。”明清时北京习俗,每年六月初伏在护城河内为宫廷所养的象洗澡称为洗象。
中国象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挖掘传统文化中与象有关的文化资源,对揭示动物与人相依共存的关系,提高动物保护及自然生态平衡的意识,树立人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处的理念,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研究象文化中蕴含着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象人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先民与各种各样的动物同存共生,创造了丰富多样的动物文化。而与象有关的文化独具特色,是动物文化中的杰出代表。
中国象文化以不同形式表现在生产、生活、宗教崇拜、文化崇拜等方面,并对人们的思维习惯、风俗与艺术产生重要影响。同时象文化不断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丰富了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
大象在中国古代一般是以瑞兽的身份出现,其用途,除了上贡、战争、耕地外还有朝礼。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上贡到京城的大象,常被用于古代最盛大的朝廷礼仪,比如在仪仗队中驮宝,或用于皇帝所乘之象车,一场典礼最多时要用到六头大象。这些大象到了京城后,由专门的机构象房饲养、看护,但很难再繁育后代,一旦病死、老死之后,就得靠南方土司或藩属国进贡。
古代大臣上朝用的“笏板”最高级的材质是象牙,象笏是高官厚禄的象征,《北史·李穆传》:“穆子孙虽在襁褓,悉拜仪同,其一门执象笏者百余人,贵盛当时无比。”
象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宝贵的精神财富,需要不断继承和发扬,而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象文化理念一直被人们忽略,从而造成大象物种濒危,生态失衡。
研究象文化,探讨大象、自然、人类的相互关系,自然环境变化及人类活动对大象濒危的影响,为大象保护提供理论依据;研究大象的驯化,为动物的驯化找理论基础。围绕大象进行的文化创造及象文化与早期图腾崇拜的关系研究,探讨其与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宗教信仰之间的共生性。象文化产生的根源及在不同文化中的表现形式,象文化对民间风俗习惯的渗透,发掘象文化中蕴含着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对于人类社会助教化、兴人伦、移风易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此外,象文化在装饰、雕刻及园林观赏方面也有其重要意义。装饰和雕刻主要源于象文化崇拜,由于象牙雕刻历史悠久,对这一传统艺术,在大象濒危的今天,应慎重看待,仅仅限于研究,不要让象牙成为杀死大象的凶手。大象也是园林观赏中重要的一种动物,其中象文化表现形式多样,透过象文化所蕴藏的信息,使人与大象相知相依,融于大自然而彼此不分,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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