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至正之道”
——读曾巩《书魏郑公传》随感
文/郭英德
明代嘉靖年间,江苏昆山人归有光(—)与弟子们同乘骡车,风尘仆仆,进京赶考。旅途漫长,为了打发时光,归有光翻检书卷,偶然读到宋代散文家曾巩(—)的《书魏郑公传后》一文。曾巩的文字深深地打动了归有光,他痴迷地捧着书册,高声朗诵,翻来覆去地诵读了五十多遍。弟子们都听腻了,打着呵欠,昏昏欲睡,归有光仍然“沉吟讽咏,犹有余味”(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八三《题归太仆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第页)。
《书魏郑公传后》原题《书魏郑公传》(陈杏珍、晁继周点校《曾巩集》卷五一《南丰先生集外文》卷上,中华书局,,—页)。这篇文章没有收入曾巩弟子裒辑的《元丰类稿》五十卷,可能见于《续元丰类稿》或《外集》,但是因为在南宋时期收入总集和选本中,如《圣宋文选》、《国朝文鉴》、《曾南丰先生文粹》等,流传甚广,此后一直成为曾巩经典文章之一。
“魏郑公”即唐代初年著名的政治家魏徵(—),辅佐唐太宗李世民拨乱反正,成就“贞观之治”。李世民对群臣称赞道:“为政者岂待尧舜之君,龙益之佐?自我驱使魏徵,天下乂安,边境无事,时和岁稔,其忠益如此!”(王方庆《魏郑公谏录》卷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册,页)李世民与魏徵君臣相得的故事,后代广为传诵。
曾巩阅读的《魏郑公传》,应该不是刘昫(—)监修的《唐书》(后人称《旧唐书》)卷七一《魏徵传》(中华书局,—页),而是宋祁(—)、欧阳修(—)等合撰的《新唐书》卷九七《魏徵列传》(中华书局,,—页),虽然这两篇传记前后相承,渊源颇深。因为《书魏郑公传》中写道:“至于辽东之败,而始恨郑公不在世,未尝知其悔之萌芽出于此也。”所谓“辽东之败”,《旧唐书》未加记载,而见于《新唐书》:“辽东之役,高丽、靺鞨犯阵,李勣等力战破之。军还,怅然曰:‘魏徵若在,吾有此行邪?’”同时司马光《资治通鉴》也记载:贞观十八年(),即魏徵去世后的第二年,李世民不顾大臣劝阻,决定亲征高丽。虽然连战连捷,但是战士死伤数千人,战马损失十分之七八,他深深悔恨这一举动,慨然叹息说:“魏徵若在,不使我有是行也!”(《资治通鉴》卷一九八,中华书局,年,页)《新唐书》修成于宋仁宗嘉祐五年(),这一年曾巩由欧阳修(—)举荐,到京师任馆阁校勘、集贤校理,有机会读到刚刚修成的《新唐书·魏徵列传》。《书魏郑公传》应该就是他任职期间撰写的一篇“读书笔记”。
这篇文章的第一段,首先从正、反两个方面,扼要概述《魏徵列传》中所叙述的太宗与魏徵的君臣关系,并由此生发阅读史传的感想。
从正面落笔,文章写道:“余观太宗常屈己以从群臣之议,而魏郑公之徒,喜遭其时,感知己之遇,事之大小,无不谏诤,虽其忠诚所自至,亦得君以然也。”魏徵以直言敢谏而闻名,据《贞观政要》记载统计,魏徵向李世民面陈谏议有五十次,一生的谏诤多达“数十余万言”。《新唐书·魏徵列传》不厌其详地记载诸多魏徵进谏与李世民纳谏的故事,并称道:“徵状貌不逾中人,有志胆,每犯颜进谏,虽逢帝甚怒,神色不徙,而天子亦为霁怒。议者谓贲、育不能过。”有一次设宴丹霄楼,李世民“酒后吐真言”,对妻舅兼宰相长孙无忌(—)抱怨道:“我对魏徵,能做到弃怨用才,无羞古人。但是每次魏徵进谏而我不接纳时,我跟他说话,他偏不立即答应,这是为什么呢?”魏徵听到后,回答说:“臣因为事情有不对的地方,所以进谏。如果您不接纳,我还答应,恐怕您就那么做了。”李世民说:“你就暂且答应,等有机会再次申说,难道这也不行吗?”魏徵回答说:“昔舜戒群臣:‘尔无面从,退有后言。’如果当面听从进谏,这才可以再加申说的。怎么可以当面答应您,事后又加以纠正呢?”李世民大笑道:“人言徵举动疏慢,我但见其妩媚耳。”魏徵再拜曰:“陛下导臣使言,所以敢然。若不受,臣敢数批逆鳞哉?”(—页)也许正是读到君臣二人这种掏心掏肺、坦诚相见的对话,曾巩才深有感触地说:“则思唐之所以治,太宗之所以称贤主,而前世之君不及者,其渊源皆出于此也。”
从反面立说,《读魏郑公传》写道:“及观郑公以谏诤事付史官,而太宗怒之,薄其恩礼,失终始之义”。《新唐书·魏徵列传》记载,魏徵曾将自己记录的与李世民一问一答的谏诤言辞,交付负责编写起居录的史官褚遂良做参考。李世民听说此事后,怀疑魏徵借此博取清正的名声,心中很不高兴。所以魏徵去世不久,他就下旨解除了衡山公主和魏徵长子魏叔玉的婚约,还愤怒地下令毁掉魏徵的墓碑(页)。曾巩批评这种做法是“失终始之义”,用的是《尚书》的语典。《尚书·太甲下》说:“与治同道,罔不兴;与乱同事,罔不亡。终始慎厥与,惟明明后。”伪孔安国传曰:“明慎其所与治乱之机,则为明王明君。”古人认为,为了保证长治久安,明君是应该慎始慎终的。读史至此,曾巩又不禁深致感慨,说:“则未尝不反复嗟惜,恨其不思,而益知郑公之贤焉。”
当然,无论是正面的记叙与议论,还是反面的记叙与议论,曾巩这篇文章想要着重说明的,并不仅仅是李世民与魏徵的“君臣相得”与“君臣相失”,而是“能知其有此者,以其书存也”——正是有赖于史书的明文记载,才能使后人见其得失,有所启发。换句话说,这篇文章要表达的真正主旨,是史书必须如实地记载朝廷中君臣的谏诤言行。
那么,为什么要如实地记载朝廷中君臣的谏诤言行呢?曾巩在文章中说明了两层意思:第一,从根本上看,君臣的谏诤言行是符合“大公至正之道”的。太宗以“贞观”为年号,原本就出自《易·系辞下》所谓“天地之道,贞观者也”,含有以正道示人的意思。而如果君主“灭人言以掩己过”而扼杀谏诤之举,人臣“取小亮以私其君”而放弃谏诤之举,那都是违背“大公至正之道”的,实不可取。第二,从历史上看,如果史官掩盖君臣谏诤言行,不如实地加以记载,其中隐含的意思就是认为臣子谏诤君主是不对的,至少是不好的。这种做法,一来无法启迪后世的谏诤之臣,二来也使后世的君主疏慢、甚至忌惮人臣的谏言,从而“不知天下之得失”。
曾巩一生具有非常强烈的“历史意识”。他说:“夫世之所谓大贤者,何哉?以其明圣人之心于百世之上,明圣人之心于百世之下。其口讲之,身行之,以其余者,又书存之,三者必相表里。”(《曾巩集》卷一五《上欧阳学士第一书》,页)。对“圣人之心”,不仅要“口讲”、“身行”,而且要“书存之”,即著录于书史之中,以昭示后代。所以他说:“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曾巩集》卷一一《南齐书目录序》,页)而他自己正是以这样的“良史”自励、自许的,并且对于古代的史事娴熟于心。
因此,在充分地展开论述时,《读魏郑公传》信手拈来地列举《尚书》、《史记》等史书为例证,进一步从正、反两个方面论证君臣的谏诤言行必须如实地书之于史。
正面的例证是商朝大臣伊尹和周朝大臣周公。据《尚书》的《伊训》、《太甲》篇及《史记·殷本纪》记载,伊尹名挈,以尧、舜之道辅佐商汤,战败夏桀,建立商朝。历事成汤、外丙、仲壬、太甲、沃丁五代君主,辅政五十余年。尤其当太甲暴虐乱德时,伊尹将他放逐到桐宫,与诸大臣一起代为执政。三年后,太甲悔过反善,伊尹才将他迎归复位。据《尚书》的《无逸》篇和《史记》的《鲁周公世家》、《周本纪》记载,周公姬旦是文王之子,武王之弟,辅佐武王伐纣即位,后来又不畏谗毁,辅佐成王,开创盛世。伊尹和周公之所以堪称贤良,是因为有史书记载,昭昭可见。如果当时的史官删削了他们谏诤的言行,“成区区之小让”,后世怎么能得知他们的贤良,又怎么能以他们为榜样呢?
反面的例证也极有说服力。夏桀、商纣王、周幽王、周厉王、秦始皇等君主,因为残酷暴虐而相继灭亡,但在史书中却几乎看不到当时臣子进谏的记载。曾巩认为,这并不是因为历史记载的遗失,而是因为当时“天下不敢言而然也”。既然“不敢言”,哪还有什么臣子的谏诤言行可以记载呢?进一步看,也正是因为没有留传下来臣子的谏诤言行,恰恰足以证明“此数君”当时的暴虐,并且让后世更加清楚“此数君”之恶。
由此看来,如实地记载君臣的谏诤言行,恰足以彰显君主纳谏的美德,激励臣子进谏的自觉,从而垂范后世;反之,不记载君臣的谏诤言行,则足以暴露君主拒谏的恶德,遏止臣子进谏的决心,从而贻误后人。
人孰无过。孔子弟子子贡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论语·子张》)君子的过错,如同日蚀、月蚀一样,他犯了过错,人们都看得见;他改正了过错,人们都敬仰他。人们都能够看到君子的过错,不是因为他大肆宣扬过错,而是因为他不刻意隐藏过错,就像日月无隐,盈亏在天一样。同样的,人们敬仰君子,也是因为君子勇于认错,而且知错必改。因此,史书如实地记载君主的过失与臣下的谏诤,这不仅无损于君主的美德,反而更有利于彰显君主从谏如流、知错必改的风范。
行文至此,就史书是否必须如实地记载君臣谏诤言行这一点而言,仿佛已经是“题无剩义”了。但是曾巩却并未就此收笔,而是再进一层,转而阐释记载者应该怎样保存君臣的谏诤言行。同时,曾巩不再像前文一样采用正反面立论的论述方式,而是采用设问作答的论述方式,用笔更加委婉有致。宋人吕本中曾评价道:“文章纡余委曲,说尽事理,惟欧阳公为得之。至曾子固加之,字字有法度,无遗恨矣。”(张镃《仕学规范》卷三四引《童蒙诗训》,《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68册,书目文献出版社,,—页)既纡余委曲,又法度井然,曾文用力,正在此处。近人唐文治批评《读魏郑公传》,就说:“俯仰进退者,犹人生揖让周旋之礼,宜行徐而不宜迫促,宜周到而不宜疏略,专以态度胜者也。子固最为擅长,后来惟朱子能得其传。此文后半曲折夷犹,尽从容委婉之妙。”(《国文经纬贯通大义》卷六,无锡国学专修馆,,页)
曾巩的第一层设问是:“《春秋》之法,为尊亲贤者讳,与此其戾也。”在古代传统中,既然是历史书写,就应遵循《春秋》“笔法”。《春秋》“笔法”的要旨是“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据说这是孔子编纂删定《春秋》时的原则和态度。倘若如实地记载君臣的谏诤言行,岂不是违背了《春秋》“笔法”?这个质问有理有据,实在不易辩驳。曾巩只能乖巧地回答道:“夫《春秋》之所以讳者,恶也,纳谏诤岂恶乎?”其实,曾巩的这一辩驳相当苍白无力。君主“纳谏诤”固然不是“恶”,但君主之所以“被谏诤”难道不是因其过失甚至恶行吗?记载君臣的谏诤言行,也就连带着记载了君主的过失甚至恶行,而这不是本来应该隐瞒掩盖,而不应书之于史书的吗?
看来曾巩是不由自主地把自身逼到“绝路”上去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于是他只好另辟蹊径,转而从另一角度提出与“讳”相关的设问:“然则焚稿者非欤?”这一设问显然是有明确的针对性的,针对的是“近世”的谏官与史官之所为,曾巩说:“焚稿者谁欤?非伊尹、周公为之也,近世取区区之小亮者为之耳”。他举西汉大臣孔光为例,孔光历成帝、哀帝、平帝三世,“居公辅位,前后十七年”。“上有所问,据经法以心所安而对,不希指苟合;如或不从,不敢强谏争,以是久而安。时有所言,辄削草稿,以为章主之过,以奸忠直,人臣大罪也。”(《汉书》卷八一《孔光传》,中华书局,,—页)曾巩对此作“诛心之论”,认为孔光的焚毁谏稿,无非是别有用心,图谋私利:“以焚其稿为掩君之过,而使后世传之,则是使后世不见稿之是非,而必其过常在于君,美常在于己也,岂爱其君之谓欤?”这种“荡开一笔”,避重就轻的写法,的确颇具“从容委婉之妙”。难怪明人茅坤称道:“借魏郑公以讽世之焚稿者之非,而议论甚圆畅可诵。”(《唐宋八大家文钞》卷一○六)
当然,魏徵主动地将谏诤言行交付史官,引发李世民的盛怒,这种行为毕竟彰显出李世民尚未能坚定地持守“大公至正之道”,难免多少透露出他“灭人言以掩己过”的隐蔽机心。所以在铁杆“忠君者”看来,这是一种“非君”的立场,不是人臣应有的立场。所以清雍正二年()王珻(—)读《书魏郑公传》后,认为:“人臣之事君也,善则称君,故使天下知君之善,不必复知吾之善也。若曰某政善,以吾谏之而行,某政不善,以吾谏之而止,是掩君之善,而以善自予也。不然,是欲与君并其善也。自予则私,并则不让。”所以他批评说:“故谏诤之事,自天下传之则可,太宗自付之史官则可,自郑公付之,则大不可也。”(《王石和文》卷四《读曾子固书魏郑公传(甲辰)》(《山右丛书初编》第六册,山西人民出版社,,—页)应该说,王珻的批评反而昭示出曾巩敢于立说、也巧于立说的胆略。
相比较而言,曾巩的第二层设问更具深意:“‘造辟而言,诡辞而出’,异乎此。”《穀梁传·文公六年》载:“故士造辟而言,诡辞而出。”范宁《集解》曰:“辟,君也。诡辞而出,不以实告人。”意思是臣子面见君主,有所进言,退避而出,不透露与君主谈话的真实内容。曾巩旗帜鲜明地指出:“此非圣人之所曾言也。”这种形似诡诈的行为,决非圣人的意思。而且,退一万步说,这也只是说明君臣之间的议论,事关政治大事,不可轻易泄漏给同时之人,但并不是说禁止记载于史书,以警诫于后世。
曾巩细读《魏徵列传》,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以诚信持己而事其君,而不欺乎万世者,郑公也。”那么,何谓“诚信持己”呢?在曾巩看来,自觉地坚守“大公至正之道”,即是“诚信持己”。魏徵曾上书太宗说:“臣闻为国基于德礼,保于诚信。诚信立,则下无二情;德礼形,则远者来格。故德礼诚信,国之大纲,不可斯须废也。”(《新唐书·魏徵列传》,页)许慎《说文》以“诚”、“信”二字互训,宋代理学家程颐本此,引申而言:“学贵信,信在诚。诚则信矣,信则诚矣。不信不立,不诚不行。”(《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五,中华书局,,页)。曾巩也认可《孟子·离娄上》的说法:“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曾巩集》卷一○《洪范传》,页)。而作为“人之道”的“诚信”,又须自求而自足,即向内心去寻求个体生命的意义,这就是曾巩所说的:“君子之于己,自得而已矣,非有待于外也。”(《曾巩集》卷一八《尹公亭记》,页)用大白话来说,君子就应该像魏徵一样,无所畏惧地秉持“大公至正之道”,坚定不移地做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情。
像曾巩这样的表述,这样的议论,的确当得起朱熹的称许:“曾南丰议论平正,耐检点。”(《朱子语类》卷一三○,中华书局,,页)所以朱熹说:“熹未冠而读南丰先生之文,爱其词严而理正。居常诵习,以为人之为言,必当如此,乃为非苟作者。”(《朱文公文集》卷八三,《四部丛刊初编》本)
《读魏郑公传》这样“词严而理正”的文章,曾巩并没有将它置于书箧、藏之名山,而是将它张布于“公共领域”中,让当时的读书人都能阅读,以此激发士气。林希《墓志》说:“自庆历至嘉祐初,公之声名在天下二十余年,虽穷阎绝徼之人,得其文手抄口诵,惟恐不及”(《曾巩集》附录一《传记资料》,页)。这与北宋士大夫好议政、善议政的风气不无关系。尤其是庆历、元祐之际,“朝廷庶事,微有过差,则上自公卿大夫,下及郡县小吏,皆得尽言极谏,无所讳忌,其议论不已,则至于举国之士,咸出死力而争之。……然而圣君贤相,率善遇而优容之,故其治效卓然,士以增气……”(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卷七六引赵汝愚《皇朝名臣奏议·自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册,页)北宋士人这种以名节道义自守的风气,借助于范仲淹、欧阳修、苏轼、曾巩等人的文章得以长存久传。乃至五百年以后,仍然让尚未步入仕途的归有光歆羡不已,高声诵读曾巩《读魏郑公传》一文,至五十余遍,其中蕴含着何等深厚的文化精神和审美意蕴!
《书魏郑公传》
曾巩
余观太宗常屈己以从群臣之议,而魏郑公之徒,喜遭其时,感知己之遇,事之大小,无不谏诤,虽其忠诚所自至,亦得君以然也。则思唐之所以治,太宗之所以称贤主,而前世之君不及者,其渊源皆出于此也。能知其有此者,以其书存也。及观郑公以谏诤事付史官,而太宗怒之,薄其恩礼,失终始之义,则未尝不反复嗟惜,恨其不思,而益知郑公之贤焉。
夫君之使臣与臣之事君者何?大公至正之道而已矣。大公至正之道,非灭人言以掩己过,取小亮以私其君,此其不可者也。又有甚不可者,夫以谏诤为当掩,是以谏诤为非美也,则后世谁复当谏诤乎?况前代之君有纳谏之美,而后世不见,则非惟失一时之公,又将使后世之君,谓前代无谏诤之事,是启其怠且忌矣。太宗末年,群下既知此意而不言,渐不知天下之得失。至于辽东之败,而始恨郑公不在世,未尝知其悔之萌芽出于此也。
夫伊尹、周公何如人也?伊尹、周公之谏切其君者,其言至深,而其事至迫也。存之于书,未尝掩焉。至今称太甲、成王为贤君,而伊尹、周公为良相者,以其书可见也。令当时削而弃之,成区区之小让,则后世何所据依而谏,又何以知其贤且良与?桀、纣、幽、厉、始皇之亡,则其臣之谏词无见焉,非其史之遗,乃天下不敢言而然也。则谏诤之无传,乃此数君之所以益暴其恶于后世而已矣。
或曰:“《春秋》之法,为尊亲贤者讳,与此其戾也。”夫《春秋》之所以讳者,恶也,纳谏诤岂恶乎?“然则焚稿者非欤?”曰:焚稿者谁欤?非伊尹、周公为之也,近世取区区之小亮者为之耳,其事又未是也。何则?以焚其稿为掩君之过,而使后世传之,则是使后世不见稿之是非,而必其过常在于君,美常在于己也,岂爱其君之谓欤?孔光之去其稿之所言,其在正邪,未可知也,其焚之而惑后世,庸讵知非谋己之奸计乎?
或曰:“造辟而言,诡辞而出,异乎此。”曰:此非圣人之所曾言也。令万一有是理,亦谓君臣之间,议论之际,不欲漏其言于一时之人耳,岂杜其告万世也。
噫!以诚信持己而事其君,而不欺乎万世者,郑公也。益知其贤云,岂非然哉!岂非然哉!
(曾巩撰,陈杏珍、晁继周点校《曾巩集》卷五一《南丰先生集外文》卷上,中华书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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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文史知识》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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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郭英德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长期从事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文学学术史、中国古代戏曲学、中国古代散文史等领域的研究,先后出版学术专著近三十部,论文近三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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