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授制度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流行的一种即特殊又重要的任官制度。在战争不断、内忧外患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各个割据政权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各个对立政权之间的矛盾都十分突出。中央政权为了保证其皇权,就必须扩大地方方镇的自主权,以获得他们对皇权的支持,共同抵御外敌。
但与此同时,中央也要控制其势力的极度膨胀以防止尾大不掉、威胁中央政权之势的情况出现;地方为了增长其实力,就开始向中央争取争取更多的权力,以维持其存在的重要性。因此,在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板授制度的盛衰也随着中央集权与地方权力之间的此消彼长而有所变化,并对当时的社会政治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板授制度的确定,缓解了地方和中央的矛盾
由于其任官的灵活性,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战争期间的军事效率。在战乱不断的年代里,中央政府承认板授制度的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地方豪强势力的妥协,以争取他们对中央政府的支持,共同抵御外敌或镇压反叛。
在对外或镇压反叛的战争中,由于其可随时自行任命,因此,板授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军事效率。如王玄载之例,泰始初,王玄载随张永征彭城,台军大败,张永板其为徐州剌史等以安抚人心,稳定军情。在军事危机时刻,为适应军事需要而临时板授的作用则不能忽视。
在军事第一的战争年代,板授制度的灵活性,使其能临时性地及时任官,有效地把握住了军情并提高了军事效率,并在某种程度上保证了此次战事的胜利。
2.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
板官在晋时开始成为一种正式官职,正式列入了国家的职官体系。它虽成为了国家正式品官,但拥有板官的那些人却不是国家的正式官员,其自然也就无实职。但是,由于他受板主的赏识,可以领、署等的形式摄理职务。这些板官承担了国家正式官员的职务,但却无俸禄。因此,对于国家来讲,它的存在,就相对地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3.为国家吸纳了大量的人才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许多有才能之士可能因门第等原因被拒之于仕途之外,而板授制度的任官由于不经选举这一程序,且多以才能为用人基点,因此就成为吸纳那些有才无德或身份低微、门第不显但却有才能、武用之人的有效途径。
如吴兴沈氏之例,吴兴沈氏自沈警至沈璞四世之中,皆可谓世济其恶沈约之祖田子、林子也本逆党之徒,但沈林子则因才被冠军将军刘毅板为参军,虽不就,但也反映了刘毅以板授用人来吸纳人才的初衷。
随后,林子又归宋高袓刘裕并得功以报私仇。后来之沈庆之亦是因以勇闻被宁远将军板授为中兵参军而由此步入仕途,并走向成功。再如萧梁时期的江淹,因文章显步入仕途并被萧道成板为冠军将军,成功地被纳入到萧梁的统治轨道。
二、消极影响
我们在评价板授制度积极影响的同时,其对当时政治产生的负面、消极影响也不能忽视。板授制度首先从军事系统开始,从其萌芽到发展成熟,本身就是对中央选官体制的一种挑战,即地方开始侵蚀中央的任官权。
到晋朝,板授成为一种制度,行参军作为板官开始列入职官体系,这是地方权力扩大的一个重要表现,也是板授制度发展沿革中的一个里程碑,更是魏晋南北朝任官制度上的一个重要转折。从此,那些由王公大臣及地方自行任命的、本应由国家任命的官职在制度上得到了中央的承认,这也就标志着中央集权的削弱及地方权力的扩大。
作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势力坐大的产物,它的产生也是中央向地方妥协的结果。虽然其存在暂时缓和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并相对地维护了中央的皇权统治、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等,但其造成的消极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地方势力的一再扩大,必然会成为中央集权的沉重负担,甚至也会造成政局的混乱。
1.削弱中央集权
板授制度是在中央集权衰弱、地方权力扩大的情况下建立的。作为官员个人的任官权,是地方及个人培养私人势力,笼络人心的一种途径。府佐虽属于国家之官员,但他很容易与府主发生私人关系,更何况由府主自行任命之板官。此外,在魏晋南北朝,府属多随府主之迁转而迁转,使其与府主的关系更加密切。
板官作为府主的私属吏,板主与板官之间往往会形成一种更加紧密的私恩、利益关系,在无形中就会造成地方势力的扩大,成为中央集权的一股分张力量,也使其成为国家政权的离心力。如周铁虎因武用而被河东王萧誉板为其府中兵参军,并随其迁转而屡为兴宁令、临蒸令。
侯景之乱,萧绎担心萧誉起兵反,于是遣世子方等代誉,且以兵临之。誉拒战,大捷,方等死,铁虎功最,誉委遇甚重。萧誉不听调遣,于是起兵反抗并获大捷,而周铁虎之功劳最大。由此可见,作为萧誉之板官,在萧誉试图反抗中央时,为其尽心尽力,充当了战争中的重要角色。
东晋时,桓温之府府佐多具有树党、交通、隆望等功能气这里树党、交通、隆望等虽是桓温府僚佐职能,但它同时也反映出了其他府佐、僚佐之大概功能。
这些僚佐,多数会因为恩情对府主死心塌地、誓死效命,成为了府主笼络人心、隆盛名望的工具,也正是由于这一点,使其与府主的关系就更为亲密。如参军、行参军等,这些官职虽然应由中央任命,但一部分却由府主自行板授。
板官虽与王官有很多不同,但它却可作为一种起家官而由此入仕,也为仕进、迁转提供了一定的位阶。这样一来,那些由板官起家者,或由板官而迁转者,就势必会与府主形成一种恩旧、利益关系,由此就构成一种侵蚀皇权的分权势力,进而造成地方势力的不断扩大,皇权的削弱。
且板授制度十分灵活、可随意加板,这就为一些地方军政长官恣意培养私人势力提供了方便,而板授的泛滥实施,也使地方州郡的统治更为复杂并造成了管理的混乱。如《宋书》卷八三《吴喜传》云:喜自得军号以来,多置佐吏,是人加板,无复极限。是人加板之属吏必为吴喜之私属吏,其效忠的多是吴喜而非中央。
2.加剧地方上的混乱
此外,在汉代,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地方的郡直属于中央,而州则是监察区,介于中央和郡之间,是中央为了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而设置的。但到了东汉末年,州渐渐成为行政区划,成为郡之上级机构,州刺史也开始居于郡太守之上。
进入魏晋,州之上又开设都督区来管辖州。《晋书》卷七五《范宁传》所云夫府以统州,州以监郡,郡以莅县就概述了都督区、州、郡、县之统辖关系。在这种统辖关系下,都督府可自行任命属州之刺史、郡守,如《宋书》卷九二《杜慧度传》云,行至广州,关、洛己评,乃归,统府板弘文行九真太守。
这里的统府即指都督府,都督广交二州诸军事、广州刺史;剌史可任命太守,如前引之例,刘宋时,梁州刺史范伯年板(杨公则)为宋熙太守,领白马戌主。南齐时,雍州刺史萧缅板为槐里令。此外,一些府主又经常使板官僚佐如板长史、板司马、板参军等领郡守、县令,如前引《梁书》卷九《曹景宗传》云,服阐,刺史萧赤斧板为冠军中兵参军,领太水太守。
这就是其掌握了地方行政体系的中枢。也就意味着地方郡县编制成军府组织的一部分,中央和地方介入军府,有时麻痹地方行政气军府开始管辖州郡并参与行政事务,在一定程度上就影响了中央的集权,造成地方势力的扩大。宋齐以下,州佐转为地方大族寄禄之任,其治权全为府佐所攘夺。
也就是说,军府开始渐渐掌握地方行政,这也就正如宫崎市定所说,中央政府在地方上设置了强有力的派出机构,委以重大权限。以后,此派出机构过于强大,成为干预朝政,发动叛乱和革命的据点,结果让中央政府感到头痛。
板授制度的泛滥实行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地方的混乱。由于府主要承担那一大批板官的经济消费,因此,这也无疑就加重了诸府的经济压力,对地方财政制度产生很大影响。而军府对地方的赋调等掌有支配权,其剥削也就更为严重。
结论
综上所述,板授制度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项重要的任官制度,由于其任官不经选举,因此在九品中正制度占主导地位的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它的存在为许多寒门素族人士提供一条入仕或迁转途径,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南朝寒门政治的形成,也对当时的政治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
在以军事为主的魏晋南北朝,板授制度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以共同抵御外敌或镇压反叛。
此外,由于其任官的灵活性,也为国家吸纳了大量的人才并有效地提高了军事效率。而板官作为非国家正式官员,虽没有俸禄但却承担了正式官员所承担的职务,因此,对于中央政府而言,板授制度的实施也相对地缓解了其财政压力。
与此同时,板授制度的泛滥实行也使地方势力过于膨胀,成为威胁中央集权的一股分张势力。而这一任官方式又被某些谋反者所利用,成为其造反的工具并造成了地方的混乱,影响了正常的统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