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郡国在京城设立的过夜设备“邸”效劳郡国仕宦。郡县仕宦因各式事宜到朝廷从事公事,刺史因岁晚到都门奏事,入住郡邸”-3是常态。除上计外,姑且赴都门公干要下榻郡邸需求在传布告上标注,计吏入住大概有律令章程,无需屡屡在布告上阐扬。郡邸不只是仕宦进京的居处,亦是政界私自交易的紧急舞台。南朝时间邸从王公居处进展成为图利的商号,称为邸店或邸舍,是与邸的特别名望、应用者可操纵官方渠道与机构免费输送物品分不开的。这类损人利己的做法曼延南北,南北朝末年南北竞相发端向邸店课税,加之唐朝此后法网渐严,其特权名望遭到挑战,邸店渐渐沦为个别商号的通称。
郡国邸;邸店;上计;传布告;损人利己
侯旭东,清华大学汗青系感化(北京 )。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京),.5.32~43
一、绪言
现今华夏,上至各省、直辖市与自治区,下到不少县市,致使企业、学塾,都在京都北京设立“驻京做事处”一类机构,派人常驻北京。近来一些“驻京办”因与溃烂颇相相关而成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