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地名中ldquo上rdquo

摘要:本文收集分析《史记》《三国志》《水经注》中的60个地名,总出“上”与“下”各自包含5类义项;它们大致成对称分布,但也存在义项空位;地名中的构词方式与方位语素的语义存在较强的相关性;许下、邺下等地名与“地名+下”式方位短语有着共同的初生形态;“X下”出现词汇化后,原有的方位短语身份仍较为顽强地保留着,“下”在方位词与无实义的语缀之间游离。

关键词:地名;方位;上;下;语义;功能

一、研究背景

古今汉语中“上”“下”等方位词日益受到学界的重视。目前,现代汉语方位词的研究已较为系统、成熟:唐启运、蔡言生等学者立足于具体的古籍文献,对古汉语方位词“上”“下”的语义、语法功能进行了全方位探析;方经民等人从思维认知角度,研究了具有普遍性的空间范畴,以及人们运用方位词的规律。但是,对于“上”“下”在地名中的特殊用法,还有待深入探索。

地名作为专名,是语言词汇中的一个子系统,对地名语源的研究,既是词汇语义学的课题,也属历史地理学范畴。中国的地名学源远流长,相关专著浩如烟海,它们考释过诸多含方位语素的地名,但这些考释大多是微观的、零散的,既未梳理归纳“上”“下”在地名中的义项,也未系统考究“上”“下”在地名中表方位时的具体所指。而这些对于观察古汉语方位语素、方位词特殊用法,深化对方位地名文化内涵的认识,都具有一定意义。

在前人方位词、地名学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本文试系统探析“上”“下”在汉语地名命名机制中的语义与功能。笔者全面搜集与统计了《史记》《三国志》《水经注》中含“上”或“下”的双音节和三音节地名。对于地名的语源释义,主要参考班固的《汉书·地理志》、应劭的《汉书集解》、裴骃的《史记》三家注、乐史的《太平寰宇记》等文献,以及钱穆的《史记地名考》、史为乐的《中国历史地名大词典》等现代辞书专著。对古代地域相对位置的考证,主要参考谭其骧的《中国历史地图集》。部分地名由于年代久远、罕见,难以考证或聚讼纷纭。故对此我们不妄下论断,作阙疑处理。归纳收集到的地名,记地名除去“上”或“下”后的语素(或语素组合)为X,那么:“上+X”式地名23个,其中可考19个;“X+上”式地名14个,其中可考12个;“下+X”式地名23个,其中可考17个;“X+下”式地名13个,其中可考12个。总计可考地名60个,含“上”地名31个,含“下”地名29个。

需说明的是,地名作为专名,需在较大社会范围内流通。未经社会集团约定俗成的名称,则不能算作地名。基于以上考虑,一方面,文献中“通名+上/下”一类组合,如“堂下”“车上”,所指未经约定,不纳入地名范畴;另一方面,诸如“琅琊台下”这类范围小且罕见的组合,也不予统计。

二、地名中“上”的语义用法分类

(一)表示海拔高(的附近区域)

此义项在31个含“上”的样本元素中有8例(如表1),“上+X”组合的有上谷、上党、上地、上原、上饶、上高;“X+上”组合的有緜上、鄗上。

在此义项下,“上”一方面可以单纯极言其高,而无显性的参考比较系。如战国韩置郡的“上党”,《释名·释周国》:“党,所也。在山上其所最高,故曰上党也。”又如“上原”,钱穆《史记地名考》:“以地势高平名。”《太平寰宇记》载上高县:“以地势高上,故曰上高。”这里的“上”的形容修饰性较强。而三国吴置县的“上饶”则有所不同,据唐《十道志》:“以其山部奇珍,故名。”虽然此处的“上”也不存在明显的相对参照,但实际指称是“山部”“高处”,作为名素与形素“饶”组成主谓型复合词。

另一方面,部分地名中的“上”,有明显的方位参照,如战国郡名“上谷”,据《晋书地道记》:“以其地处大谷之上,故以为名”。言“上”是以后置的“谷”为参照的。并且“上谷”也非山谷或它的部分,而是处于与它相离的上方,因此若按现代汉语的语序,“谷上”则更能表达其构词意图。类似的还有“緜上”“鄗上”。

(二)泛指以某参考线为基准的附近或广大区域

此义项有10例。参考线为河流的有9例,为泗上、霸上、淮上、濮上、圯上、洮上、沔上、汶上、上郡,其中多数情况为方位语素后置,前置的仅有“上郡”1例;参考线为山脉的有1例,为陇上。

关于“上”与水名相结合的结构,杨伯峻先生在《论语译注·雍也》中引桂馥《札朴》:“水以阳为北,凡言某水上者,皆谓水北”,与古代“山南水北为阳”的观念相通。这应是就大多数情况而言的,例外的情况也不鲜见,如“洮上”与“汶上”。对于魏正元二年()发生在魏蜀之间的同一场战役,《三国志·姜维传》言:“大破魏雍州刺史王经于洮西”,《三国志·王基传》则从姜维的角度称此役为“洮上之利”。再者,据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魏晋卷》,洮水为南北流向,不太可能有“洮水北面”的指称方式。至于“汶上”,或许在孔子所处的时代,“汶上”还只是“水名+方位词”构成的方位词组而非具体地点,它尚有可能如《史记集解》中孔安国所说,到“汶上”是“欲北如齐”;但后来“汶上”作为一个行政区划名而存在时,就不一定遵从“水上谓水北”的原则了。金朝泰和八年()改汶阳为汶上县,元代至今无县址迁移的记载,而元代史地学家于钦的《齐乘》则载:“汶又西经汶上县北”。如果上溯至南朝宋时期,当时“汶上”称为“(东)平陆县”,而几乎同时期的《水经注》云:“(汶水)西南经东平陆县故城北。”据南朝与金朝的情况可知,“汶上”的治所均处于汶水南侧。

既然在“河流名+上”式的地名中,“上”除了具有通常所指的“水北”义,既可以表示东西向河流的南侧(汶上),又可表南北向河流的西侧(洮上)。那么“上”的意义已大大泛化,可指河流附近的广大区域了。

“陇”本为山名,如果单看“陇上”的构词方式,容易理解为“陇山的上面”。然综观古汉语,几乎没有以“陇上”来指称“陇山之上”的狭义用法,均为泛指。如晋朝傅玄《惟庸蜀》:“姜维屡寇边,陇上为荒芜。”这里“陇上”指代的是蜀汉姜维多次北伐攻击的魏国雍州、凉州疆土。又据《资治通鉴·晋纪十四》,前赵国王刘曜任命杨难敌为假黄钺,“都督益、宁、南秦、凉、梁、巴六州及陇上、西域诸军事”。“陇上”与各大州并称,如果仅局限在“陇山上”,就未免显得与其他大面积的地理事物格格不入。它应指南秦州与凉州的中间区域,即今陕北、甘肃东部一带。

(三)表示次序、命名时间的先后

此义项有4例(如表2),为上庸、上蔡、上邳、上曲阳。“上”在地名中强调次序、命名时间在前或在后,是表方位的“上”意义引申与抽象化的结果。例如“上庸”因古庸国得名。庸作为周的属国,最先被封在洛阳附近;在西周中叶迁徙到今湖北竹山一带,是为上庸;春秋中叶,楚联合秦、巴二国,联合灭亡了庸国。一些不愿臣服的国人,又辗转迁居至大庸(今湖南张家界)地区。杨慎《升庵集》也云:“庸有上庸下庸,上庸金州,下庸夔州。”再如据《汉书·艺文志》,春秋时期的蔡国都城原在上蔡,即“故蔡国”,后“蔡平侯自蔡徙此(新蔡),后二世徙下蔡”。上庸在下庸北侧,而上蔡(今河南上蔡)却在下蔡(今安徽凤台)西侧,因此方位语素“上”强调的并非特定方向,而是地名的次第、新老。

这类地名往往从原地理专名中孳乳而来,“上庸”“上蔡”“上邳”“上曲阳”分别是原生地名(或国名)“庸”“蔡”“邳”“曲阳”的衍生物。在原生基础上,加注的“上”突出表示“次序靠后,新”;并且,这类地名大多有“下X”与之对应,如“下庸”“下蔡”“下邳”“下曲阳”。这样相比,“上”又强调“次序靠前,旧”。

(四)表示某水域的上游、发端

此义项有5例(如表3),为颍上、上津、上乌林、上鄩、上粉。此类义项可较早见于《左传·昭公十四年》:“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杜预注:“上国在国都之西,西方居上流,故谓之上国。”《太平寰宇记》载颍上县:“以地枕颍水上游为名。”《水经注·沔水》所载的“上津”乃金钱河上游的重要渡口;《水经注·江水》则记载江水一路东流,依次东经“上乌林”“中乌林”“下乌林”;《水经注·洛水》引京相璠语:“有鄩谷水,东入洛,谓之下鄩,故有上鄩、下鄩之名也”;《水经·粉水注》:“粉水导源东流,径上粉县。”

由以上的记载可以观察到,它们的构词格式不尽相同。多数的“上”都为前置,后置的仅“颍上”一例。与“上”搭配的地理语素,既可以是河流名(颍、粉、鄩),表示“X河流的上游”;也可以是河流沿岸的港口、聚落(国、津、乌林),此时参考线河水是隐含的,表示“上游的X河流”。

中国现行的地名中,依旧保留着“上”的类似义项。例如《弘治上海志》以“地居海之上洋故也”解释上海市的由来。所谓“海之上洋”,就是刚脱离陆地的海洋边缘。虽然这里言“上”,是以海洋为参照的,但与河流一样,都表示水域的初始、发端。今云南大理市的上关与下关,古时分别作“龙首关”“龙尾关”,因分别处于洱海上源与下源,故上、下对称。

(五)表示地位或重要性相对高

此义项通常与古代帝王神灵相联系,在样本中含4例,为上林、上畤、上京、上阳。自从汉武帝扩建上林苑,“上林”有了指称帝王园圃的功能;《史记·封禅书》:“秦灵公作吴阳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上畤”“下畤”都是秦国祭祀天地或古帝王的场所,“上”补充说明后置的地理语素,表示其相对“下畤”地位更高;而“上京”较早见于班固《幽通赋》:“有羽仪于上京”,李善注:“有羽翼于京师也。”此后它成为对国都的通称。“上阳”为春秋时虢国国都,又名大阳。

三、地名中“下”的语义用法分类

(一)表示低于某个参考点海拔高度(的附近区域)

此义与“上”的第一种义项相对,一些地名中“下”表示的也是其最基本、具体的方位语义,反映最朴素的命名义,在29个“下X”“X下”式样本元素中有6例,为稷下、垓下、峣下、历下、关下、岐下。例如齐国稷下学宫,刘向《别录》载:“齐有稷门,城门也。谈说之士期会于稷下。”又如《水经注·河水》中的“历下”,《清一统志·济南府二》“历下故城”条引《三齐记》云:“历下城,南对历山,城在山下,故名”。

“下”的该义项与“上”的第一种义项也存在不对称的情况。一是该义项下的结构,“上”存在前置和后置两种情况,且前置占优势;而“下”均为“X+下”式组合。二是“上”可以让参照系隐含,单纯地极言其高;但“下”的参照都是显性的,均为与其搭配的地理语素。由此造成了义项空位。

(二)泛指以某参考线、参考点为基准的附近区域

此义与“上”的第二个义项对应,地名中的“下”也可引申转指以某参考点、参考线为基准的附近区域,共7例。以河流为参照线的有2例,为戏下、易下;以聚落、城邑为参考点的有5例,为下县、许下、邺下、吴下、洛下。在这5例中,“下”前置的仅有颜师古在《史记·项羽本纪》中说解的“下县”,其云:“四面诸县也。非郡所都,故谓之下也”。具体来讲,指一郡之中以治所为中心的周边属县。其余4例虽然均为“地理语素+下”的格式,但需说明,即使在有文献可稽的最初阶段,类似“地理语素+下”的组合也多不胜数,但大都十分松散,不宜看作凝固的地名。本文仅以《史记·樊郦滕灌列传》中的用法为例:

以上8例的语法格式,均可描写为:攻/击/破+敌军将领名(+“军”)+地理名词+方位词“下”

纵然由于缺乏细节描述,它们到底表示“某城城墙外的附近区域”还是“以某地为中心的广大区域”,已难以考证,但至少可得出两点:首先“地理名词+下”指称的是城外,不含城邑之内,更非“地下”;再者,这里的“下”都是有实际方位意义和语法功能的词,它与单音节或双音节的地理名词组合成方位短语,在句中作后置地点状语。可注意到,地名充当状语成分的能力,正是“下”赋予它的。若前面没有介词“于/在”等,后面也没有方位词“上/下”等,地理名词是难以充当地点状语的,如以下三例。

可以说,“地理语素+下”式地名与“地理名词+下”式方位短语有共同的初生形态,但在汉语词汇双音化的大趋势下,许多常用的单音节地名也逐步双音节化。除了“专名+行政区划单位”这种演化方式(如“吴县”“邺郡”),专名+方位语素“下”也成为单音节地名双音节化的重要手段之一。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此类组合才能被视为地名而非方位短语呢?笔者认为,需要综合意义、功能、语用三方面的标准。在意义上,“X下”指称的地理范围应包括城邑“X”本身,“下”的方位实指作用十分薄弱;在功能上,应出现“X下”作为体词充当句中主语、宾语、定语的情况;在语用上,“X下”作为一个整体,在后世文献中多次见诸记载。

例如“吴下”。如果说在上述《史记·灌婴列传》中,它还只是松散的方位短语,那么之后,它便有了词汇化倾向。如《三国志·吕蒙传》载张昭语“吴下业业”,形容当时孙权统治局势不稳定。这里的“吴下”,既非吴郡城下,也非以吴郡为中心的附近区域,而泛指当时孙权控制的江东地区,自然包括了“吴”本身,这可以被理解为部分喻整体的借代用法。再者,《宋书·隐逸列传》、范成大的《吴郡志》等众多文献,均有“吴下士人”“吴下士大夫”之语,很难想象“吴下”会指称不含吴郡/吴县城邑的“城邑下”“城邑周围”。

又如“邺下”。据《三国志·魏书十五》注引《魏略·李孚传》,曹操率军围困邺城,而李孚从外突破曹军围困,向邺城通报外界消息。“(李孚)将三骑,投暮,诣邺下。”从后文曹操的评论“此非徒得入也,方且复得出”可知,李孚“诣”的不是“邺城附近”,而是城内。又如北宋王钦若《册府元龟·卷一百九十八》记述北齐高氏“建都邺下”,既然是建都,自然不会建在城外。

再说“洛下”。《世说新语·夙惠》:“有人从长安来,元帝问洛下消息”,晋元帝打听的自然是洛阳城的消息。而《梁书·诸夷·海南诸国》甚至载:“今洛下、齐城、丹阳、会稽,并有阿育王塔,可往礼拜。”“洛下”与一般性地名并列,此时它的“下”已几乎丧失了方位义,成为一个附着在地理语素后的地名标记。

然而,“地理语素+下”式结构的所指范围十分灵活。即使对于同一双音结构,“下”出现意义较虚的用法后,仍可恢复实指方位义。如前所述之“邺下”,虽然魏晋时期的《魏略·李孚传》已经将“邺下”当作凝固的地名,但成书于唐初的《隋书·高熲传》并非如此,它记载了高熲平定尉迟迥叛军的过程:“(高熲的军队)既渡,焚桥而战,大破之。遂至邺下,与迥交战。仍共宇文忻、李询等设策,因平定尉迥”。

《北史·尉迟迥传》描述此役更详。高熲率军抵达“邺下”后,与李询设计冲击观战民众,令敌军失序,“因其扰而乘之”,使得“迥众大败,遂入邺城”。既然高熲乘胜“至邺下”后,尉迟迥叛军还能“入邺城”,那么两相补证可知,《隋书·高熲传》所谓的“邺下”还是一个方位词组,仍指“邺城城墙外的附近区域”。

甚至同一部著作里,“X下”的所指范围也不尽相同。如《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中的“许下”:“汝南降贼刘辟等叛应绍,略许下。”“公收绍书中,得许下及军中人书,皆焚之。”

第一句,刘辟不可能攻破曹操的大本营许都。“许下”指的应是“许都周边地区”;而第二句,曹操的文武僚属居住在许都之内,不会都散居在“许都附近”,因此这里的“许下”又应理解为“许都”。

综上所述,指称地理范围的“X下”开始词汇化后,原有的方位词组性质仍较为顽强地保留着。“下”在方位语素和无实义的语缀之间游离,有较强的弹性。但若追溯这类“X下”式地名的语源,则可知“下”最初均指以某参考线、参考点为基准的附近或广大区域。

(三)表示次序、命名时间在后

此义与“上”的第三种义项相对,“下”可表“次序、命名时间在后”义。29个样本元素里有10例,为下邽、下国、下博、下虢、下蔡、下城父、下东国、下邳、下雉、下阴。地名由来的记载,例如《水经·渭水注》释下邽:“秦伐邽,置邽戎于此,有上邽,故加下也。”《水经注·卷六》引《春秋传》释下国:“下国有宗庙谓之国,在绛曰下国矣,即新城也。”《元和郡县志·卷十七》释下博:“以泰山有博县,故此加‘下’字。”《汉书·地理志》东海郡下邳注,“有上邳,故曰下邳也。”

这些地名要么在原生地名“X”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使“下”与空语映照;要么参照“上X”地名而成,使“下”与“上”映照。以“X”或“上X”地点为中心建立参照系,“下X”有时靠东(如下城父),有时靠南(如下阴),而有时又靠北(如下博)。因此追究用“下”命名的意图,它不指某方位,而侧重“次序在后”“新”义。

(四)表示在某河流下游

名中可表“河流下游”义。在29个样本元素中有4例,为下相、下鄩、下乌林、下密。如《史记索隐》案,应劭云:“相,水名,出沛国。沛国有相县,其水下流,又因置县,故名下相。”“下密”地处密水下游,因此得名。

(五)表示地位或重要性相对

此义与“上”的第五种义项对应,“下”的方位义可通过隐喻转指,在地名中表“地位相对低”“小”义。在29个样本元素中有2例,为下邑、下畤。如《史记索隐·鲁世家》:“下邑,谓国外之小邑。”这类义项在现代汉语中得到了保留,如与城市相对的“乡下”。事实上,农村的海拔高度并不都比城市低,这里的“下”应暗含“+偏僻”“+地位较低”等义素。

四、结论

综上所述,在可考的60例地名中,“上”与“下”的义项分布情况如表4和表5所示。

地名的构词方式与方位语素语义之间有较强的相关性。例如“水名+上”式地名,有泗上、霸上、洮上、汶上、颍上等9例,其中有8例的“上”均泛指“以参考线为基准的附近区域”,仅“颍上”之“上”表“上游”。而“上鄩”“上粉”中前置的“上”,都含“上游”义,与表示“河流下游”的“下鄩”“下相”“下密”中前置的“下”有一致性。

在60例样本元素中,17例为非派生地名,大部分为派生地名。两者区别在于,前者若离开了方位语素,剩余的语素(或语素组合)“X”已不成地理专名,丧失了指称某地理实体的功能,如(上)党、(上)郡、(上)林;后者则是在“X”的基础上附加方位语素而成,而“X”本身就是一个指称地理实体的专名;而且派生地名与原生地名指称的并非同一地理区域或地理实体,例如:

派生地名中较特殊的是“邺下”“吴下”一类。它们所指十分灵活:有时与原生地名等同,作为其别称,“下”仅为地名后缀;有时又表示原生地名所指的“周围区域”甚至是“城墙下的附近区域”,“下”的方位色彩较强烈。可以说,“下”其他方位性义项的存在(不限于地名中),是“邺下”这一类地名在词汇化后又能保留方位短语用法的主要原因。

文章作者:蒋彦廷

文章来源:《文化学刊》年第11期

选稿:耿曈

编辑:罗舒平

校对:耿曈

审定:洪珊

责任编辑:汪晨云

(由于版面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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