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和豪右,俱是时代人物

《宋书·许昭先传》中,用一个故事,勾勒了两个时代人物,许昭先,沈演之。

许昭先,南朝宋义兴(今江苏宜兴)人,“叔父肇之坐事系狱,七年不判。”

意思是:许昭先的叔父许肇之因犯事被关进了监狱,在狱中关了七年仍未判决。

此处的“判”,音pàn,是“判”的后起义,即“判决狱讼”。

一字之师

“判”,在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共有两种读音:

“判”,音pàn,意为:

①“一分为二”——《墨子·备穴》:“令陶者为月明,长二尺五寸,六围,中判之,合而施之穴中”;

②“裁决狱讼”——《宋书·许昭先传》:“叔父肇之坐事系狱,七年不判”;

③“分辨”——《国语·晋语》:“则上下既判矣”;

“判”,音pān,意为:

①通“拚”,意为“豁出去”——《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一士判死兮而当万夫”;

杜甫《曲江值雨》:“纵饮久判人共弃,懒朝真与世相违。”

在狱中蹲了七年的许肇之,子侄加起来有二十多人,许昭先的家是最穷的。但许昭先仍独自不停为许肇之申诉,“无日在家”。

给许肇之送去的吃食,“莫非珍新”。家中资产耗尽了,就卖了宅子解决费用。

七年等不来判决,“肇之诸子倦怠,惟昭先无有懈息”。

如是七载。

这样的行为甚至惊动了在中央当吏部尚书的沈演之。沈演之嘉奖他的操守品行,并帮了他的忙,许肇之的事情终于得到了解决。

舅舅和舅妈得了疫病,双双身亡,许昭先变卖衣物给他们丧葬。舅舅的三个孩子都年幼,他接来抚养,“赡护皆得成长”。

父母老病,家里却雇不起僮役,许昭先“竭力致养,甘旨必从,宗党嘉其孝行”。

雍州刺史刘真道想征他为“征虏将军”,许昭先“以亲老不就”;家乡补录主簿,许昭先认为叔叔许肇之还没有入仕,“又固辞”。

故事中的沈演之,也了不得。

其出身的吴兴武康沈氏家族,是南方土著大姓,以军功起家,后逐渐以文化称著。

号称“南朝宋第一名将”的沈庆之、今称“南朝一代文宗”的沈约……

旧时,沈家声望与顾、陆、朱、张并重,在正史与方志中,见载的就有五十余人。

沈演之,就是带动沈氏家族从尚武转而尚文的关键人物。

十一岁时,尚书仆射刘柳见到他说:"此童终为令器。"

年轻时,沈演之“折节好学,读老子日百遍,以义理业尚知名”。

任嘉兴令时,“有能名”;

任钱塘令时,“复有政绩”;

母丧,朝廷让他去做武康令,“固辞不免”,到任百余日就称病辞官,继续为母亲守孝,期满后才重入仕途为官;

南朝宋元嘉十二年,东郡大水,百姓饥馑,米价昂贵,他和江邃巡行拯恤,开仓赈济,拯救灾民无数;

皇帝赏赐女伎,他不接受;

范晔图谋反叛,他有识人之明,率先发觉。

《宋书·沈演之传》评价其:“性好举才,申济屈滞,而谦约自持”。

许昭先和沈演之,一个布衣,一个豪右,因一场拖延了七年的官司产生了交集。

这也让我们有了更多的机会和视角,发现他们跨越千年,仍熠熠生辉的人性闪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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