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本文在考察五輅制成立過程的基礎上,重新審視《晉書·輿服志》車制部分的史料來源和形成經過。天子五輅真正從經典進入現實是在劉宋時期,晉志以及《唐六典》《通典》等文獻傳達了錯誤的信息。晉志的相關記載完全出於初唐史官之手,參雜有大量南朝後期制度。《晉書》編纂者將五輅制度强加於晉代歷史的做法,反映了隋唐時期的歷史認識,亦帶有强烈的現實意義。晉志五輅之外的部分主要繼承自臧榮緒《晉書》,對瞭解兩晉的輿服制度仍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另外,本文通過材料的比對,具體說明了晉志與《續漢書·輿服志》《宋書·禮志》的關係。
作者簡介:
黃楨,北京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爲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特聘副研究員。
《尚書·舜典》有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在上古中國的政治文化當中,輿服已具有賞功勞、序尊卑的功能。秦漢以降,一套自天子達於庶人的車服制度逐漸形成。當然,在這項制度的每一次更迭中,最受關注的還是皇帝的輿駕和服章,不管是其形制、顔色,還是施用場合等細節,都曾經歷過反復的討論與變易。
本文考察的一個要點是中古以“五輅(路)”爲核心的天子車制的成立過程。在古人的歷史認識當中,上古三代的帝王各自都擁有具備時代特色的輿駕:“昔三皇乘祇車出谷口,夏氏以奚仲爲車正,殷有瑞車,山車垂句是也。”而《周禮》記有“王之五輅”,且略叙其形制與用途。秦漢時期,王朝實際奉行的是以金根車爲代表的皇帝車駕制度。魏晉以來,天子車制積極地向着“周禮”回歸,在“古禮復興運動”的背景下,具有古典精神的玉、金、象、革、木五輅終於被實實在在地製造出來,並爲繼起的隋唐王朝所承襲。
一般認爲,五輅制形成於西晉,以《晉書?輿服志》(以下簡稱“晉志”)及《唐六典》、《通典》爲代表(詳見後文)。可是細繹同時期的其他史料,五輅的成立過程其實頗不明晰。如果認真挖掘那些在過去不大被注意的細節,並在此基礎上作出合理的解釋和推斷,對於中古時代的車駕制度,我們完全可以得出不同、却更準確的認識。
若能如此,那就有必要重新檢討《晉書?輿服志》的史料價值。今本《晉書》形成於初唐,上距東晉滅亡已兩百餘年,儘管其史料多來自諸家舊“晉書”,但在排比、删削甚至改作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滲入南北朝後期以來的歷史認識。從史料批判的角度,反思《晉書》的政治立場,對有晉一代政治史做出重新考察的研究已經不少。而對於“十志”的史料來源以及史料價值的研究尚有積極推進的必要。本文擬從辨析中古天子五輅的成立過程入手,檢討制度實態與晉志記載的歧異及其形成原因,並嘗試對晉志的史料構成做出一個總體評斷。
一、五輅成於劉宋而非西晉
晉志卷首以“史臣曰”的形式總論晉以前歷代車服變遷,繼而叙述五輅之制。爲方便後文討論,具引如下(編號爲筆者所加):
(1)玉、金、象、革、木等路,是爲五路,並天子之法車,皆朱班漆輪,畫爲(左木右虡)文。三十輻,法月之數;重轂貳轄,以赤油,廣八寸,長三尺,注地,繫兩軸頭,謂之飛軨。金薄繆龍之爲輿倚較,較重,爲文獸伏軾,龍首銜軛,左右吉陽筩,鸞雀立衡,(左木右虡)文畫轅及轓。青蓋,黃爲裏,謂之黃屋。金華施橑末,橑二十八以象宿。兩箱之後,皆玳瑁爲鵾翅,加以金銀雕飾,故世人亦謂之金鵾車。斜注旂旗於車之左,又加棨戟於車之右,皆橐而施之。棨戟韜以黻繡,上爲亞字,繫大蛙蟆幡。軛長丈餘。於戟之杪,以氂牛尾,大如斗,置左騑馬軛上,是爲左纛。轅皆曲向上,取《禮緯》“山車垂句”之義,言不揉而能自曲。
(2)玉、金、象三路,各以其物飾車,因以爲名。革者漆革,木者漆木。其制,玉路最尊,建太常,十有二旒,九仞委地,畫日月升龍,以祀天。金路建大旂,九旒,以會萬國之賓,亦以賜上公及王子母弟。象路建大赤,通赤無畫,所以視朝,亦以賜諸侯。革路建大白,以即戎兵事,亦以賜四鎮諸侯。木路建大麾,以田獵,其麾色黑,亦以賜藩國。
(3)玉路駕六黑馬,餘四路皆駕四馬,馬並以黃金爲文髦,插以翟尾。象鑣而鏤鍚,鍚在馬面,所謂當顱者也。金而方釳,金謂以金爲文。釳以鐵爲之,其大三寸,中央兩頭高,如山形,貫中以翟尾而結著之也。繁纓赤罽易茸,金就十有二。繁纓,馬飾纓,在馬膺前,如索帬。五路皆有鍚鸞之飾,和鈴之響,鈎膺玉瓖,鈎膺,即繁纓也。瓖,馬帶玦名也。龍輈華轙,輈,車轅也,頭爲龍象。轙,謂車衡上環受鸞者也。朱幩。幩,飾也,人君以朱纏鑣扇汗,以爲飾也。
(4)法駕行則五路各有所主,不俱出;臨軒大會則陳乘輿車輦旌鼓於其殿庭。
《中華再造善本》影印宋刻本《晉書·輿服志》
這段材料主要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是五輅的具體形制,二是五輅施用的場合,論述十分詳悉。雖然並未明言五輅何時被創造、何時開始使用,但如此細密的論述很難讓人懷疑這不是晉代所採用的車駕制度。本卷後文談及過江以後車制的變化,“自過江之後,舊章多缺。元帝踐極,始造大路、戎路各一,皆即古金根之制也,無復充庭之儀”,又云“舊儀,天子所乘駕六,是時無復六馬之乘,五路皆駕四而已,同用黑,是爲玄牡”。這種編排無疑是在向讀者傳達這樣的信息:東晉時期儀制缺失,皇帝的車駕不得不在過江前五輅制的基礎上做出减損。換句話說,在晉志作者眼裏,上引材料所介紹的五輅制確實在西晉實施過。
撰成於開元年間的《唐六典》則明確提出五輅是在晉武帝時期被創造出來的:
《周禮》,巾車氏掌王五輅,有玉、金、象、革、木之制。至秦,唯乘金根車。漢承秦制,以爲乘輿。晉武帝始備五輅,爲天子法車。宋、齊、梁、陳相因不絕。
《六典》對漢晉之際天子車駕制度的認識與晉志一脈相承,且在論述上更爲簡明。兩書均由唐朝官方修撰、頒布,由此可見,經典當中的五輅制在西晉得到重建的說法乃初唐時期的正統觀點。我們最後再看看《通典》對西晉車輅的叙述:
晉武帝承魏陳留王命,乘金根車,駕六馬,備五時副車。及受禪,設玉金象革木五輅,並爲法駕,旗斿服用,悉取周制,文物華藻,因金根車,更增其飾。朱斑漆輪,加畫(左木右虡)文。兩箱之後,加玳瑁爲鵾翅,金銀雕飾,時人亦謂爲金鵾車。邪注旂旗於車之左,又加棨戟於車之右,皆橐而施之。棨戟韜以黻繡,上爲亞字,繫大蛙蟆幡。軛長丈餘。於戟之杪,以氂牛尾,大如斗,置左騑馬軛上,是爲左纛。轅皆曲向上,取夏殷山車垂鉤之義。玉輅駕六黑馬,金象革木駕駟,以黃金爲叉髦,插以翟尾。象鑣鏤鍚,金鋄方釳,繁纓赤罽易茸,金就十有二。五輅皆有鍚鑾之飾,和鈴之響,鉤膺玉瓖,龍輈華轙,朱幩。法駕行則五輅各有所主。
只要我們將這段材料與上述晉志和《唐六典》的引文稍加對比,即可發現,《通典》對西晉皇帝車制的叙述完全是整合兩書而來,五輅的形制則是完全襲自晉志。杜佑不加懷疑地沿用晉志的說法,足見晉志在唐代的權威性。無論是晉志,還是《唐六典》、《通典》,均爲極具影響力的制度撰述,也是後人瞭解漢唐間典章儀制的門徑。後來的《通志》、《文獻通考》在述及西晉皇帝車駕制度時均承襲此說,使“五輅重現於西晉”幾乎成爲定論。當代學者如孫機先生,也據晉志認爲“輅的特點至晉代纔明確起來”;戶川貴行則受《通典》的影響,認定晉武帝依照《周禮》而建五輅。
然而,這一延續千年的“定論”却頗有可疑之處。首先,我們來看看晉志文本本身的矛盾。在叙述完皇帝車駕以後,晉志載有所謂的“中朝大駕鹵簿”,這裏說的“中朝”是指西晉,並無疑問。那在大駕鹵簿當中,皇帝所乘爲何?在車隊的核心位置,鹵簿記有:“次金根車,駕六馬,中道。太僕卿御,大將軍參乘。……金根車建青旂十二。”自秦漢訖於西晉,皇帝乘車皆駕六馬。可以斷定,皇帝所乘就是這輛金根車。既然如此,從“中朝大駕鹵簿”所記西晉車制看來,西晉皇帝的御用車輿與秦漢時期並無二致,而玉、金、象、革、木五輅根本不見蹤影。當然,晉志前後文之間的這一抵牾還不足以否定晉志所持“五輅成於西晉”的說法,因爲尚有一種微小的可能性無法排除:兩種制度之間出現了“時間差”,即“大駕鹵簿”在前,五輅創制在後。
幸而還可以找到直接的材料。《宋書》卷一八《禮志》五(以下簡稱“宋志”)專記輿服儀制。據卷首序言,沈約意欲“通數代典事”,對劉宋以前的車服制度,他主要參考了司馬彪的《續漢書·輿服志》、晉《服制令》以及徐廣的《車服注》。後兩種文獻,一是西晉官方頒布的服制法規,一是東晉末年徐廣奉劉裕之命,對以往輿服制度所做的整理和闡釋,無疑都是瞭解兩晉時期車駕服章的可靠材料。因此,宋志所論晉以來的制度變遷,可信程度極高。關於皇帝車駕的發展歷程,宋志並未提及魏晉時期曾創製過五輅。相反,沈約將重現五輅的功勞歸於劉宋孝武帝:
宋孝武大明三年(),使尚書左丞荀萬秋造五路。《禮圖》,玉路,通赤旂,無蓋,改造依擬金根,而赤漆(左木右虡)畫,玉飾諸末,建青旂,十有二旒,駕玄馬四,施羽葆蓋,以祀。即以金根爲金路,建大青旂,十有二旒,駕玄馬四,羽葆蓋,以賓。象、革、木路,《周官》、《輿服志》、《禮圖》並不載其形段,並依擬玉路,漆(左木右虡)畫,羽葆蓋,象飾諸末,建立赤旂,十有二旒,以視朝。革路,建赤旂,十有二旒,以即戎。木路,建赤麾,以田。象、革駕玄,木駕赤,四馬。舊有大事,法駕出,五路各有所主,不俱出也。大明中,始制五路俱出。
荀萬秋所造玉、金、象、革、木五輅,形制均以金根車爲基礎,或承襲,或略微改造。這樣做,必須有一個前提,即金根車一直沿用到了劉宋大明三年。該推論在別處也能得到證實。大明四年(),有司奏改郊廟輿服,其中提到:
又舊儀乘金根車。今五路既備,依《禮》玉路以祀,亦宜改金根車爲玉路。
可見在此之前,皇帝郊祀、祠廟所乘確爲金根車。在荀萬秋製成五輅后,有司纔提議以玉輅取而代之。
又,宋明帝泰始四年(),尚書令建安王劉休仁參議皇太子車制,上書云:
《禮》所謂金、玉路者,正以金玉飾輅諸末耳。左右前後,同以漆畫。秦改周輅,制爲金根,通以金薄,周匝四面。漢、魏、二晉,因循莫改。逮於大明,始備五輅。金玉二制,並類金根,造次瞻覩,殆無差別。
劉休仁的上書簡要回顧了天子車駕的演變歷史,明確指出漢魏兩晉均沿襲了秦代的金根車制度,直到劉宋大明年間,周禮“王之五輅”纔重現於世。“逮於大明,始備五輅”,再次映證了上引沈約的記述。
值得注意的是,在“周禮”當中,五輅並非僅僅是五種豪華車輛這麽簡單,還對應着一系列的禮儀安排。所謂“玉輅以祀”、“金輅以賓”、“象輅以朝”等等,說明五輅各有分工,適用於不同的國家禮制。“王以金路賜同姓諸侯,象及革、木,以賜異姓侯伯,在朝卿士,亦準斯禮”,五輅在王朝的身份秩序當中還能起到辨貴賤、序尊卑的作用。據宋志,在五輅被製造出來以後,劉宋王朝便開展了一連串的舉措來規範五輅的施用方法。大明四年,孝武帝就乘坐剛剛製成的玉輅親往南郊祭天。大明六年(),又規定在郊祀、祠廟時五輅俱出。大明七年(),孝武帝“御木路,建大麾,備春蒐之典”。而泰始四年,明帝調整東宮車服,以象輅賜太子,驂駕四馬。同年八月,他又對“五輅”體制進行全面改革,“更製五輅,議修五冕,朝會饗獵,各有所服”,五輅與大冕、法冕、飾冕、繡冕、紘冕相配,在禮制復古的道路上更進一步。在這些不斷涌現的措施中,我們看到,“五輅”在劉宋經歷了被創造、進而形成一套完整制度、又融合於王朝的秩序體系的過程。若真如晉志、《六典》所說,五輅成於西晉,那爲什麽在典午一朝看不到類似的演進呢?其實,在隋唐以前的文獻當中均未見到五輅成於西晉的說法,上述這些依據已足以攻破晉志所持的觀點。
此處還要稍加辨析的是西晉潘岳《藉田賦》中“天子乃御玉輦”及“五路鳴鑾,九旗揚旆”數語。在詩賦文章中以“五輅”、“玉輅”指稱皇帝車駕的同時代作品還有王沈的《辟雍頌》以及仍爲潘岳所撰的《西征賦》等等。其實自東漢以來,將皇帝車駕比擬爲《周禮》當中的五輅已十分常見。班固《東巡頌》有“翿六龍,較五輅,齊百寮”,張衡《東京賦》則曰“天子乃撫玉輅,時乗六龍”。在五輅僅存於經典的時代,以五輅代指皇帝車駕應被視爲儒學擴張的産物。班固以下至於王沈、潘岳作品中的五輅,不過是一種比附和想像,不能看成是對現實制度的記錄。從另一個角度看,隨着漢代以來儒學影響力的增强,士人已逐漸把“周禮”當中的五輅當成理想的天子車駕,這應該是五輅從經典進入現實制度的主要推動力。
“五輅”於何時成立的問題,至此已經明瞭。在中古“古禮復興運動”的背景下,《周禮》“王之五路”的理念被廣爲接受,終於在南朝的劉宋實現其物質化和制度化。既然已經清理出這條明確的綫索,我們就有必要回過頭來對晉志的史料問題加以審視。
二、晉志五輅部分的史料來源
《晉書·摯虞傳》云:“虞又議玉輅、兩社事,見《輿服志》。”此條簡略却珍貴的史料,包含兩個問題:一是摯虞曾有“玉輅”之議,這可以補充西晉時期皇帝車制發展的細節,使上文的討論更加深入;二是摯虞的議論並不見於今本晉志,或能提供一扇窺探《晉書》編修過程的窗口。同時,兩個問題都與晉志五輅部分的史料構成息息相關,現逐一檢討如下。
摯虞議皇帝車輅之事,文獻中僅有零星保存。《南齊書·輿服志》(以下簡稱“南齊志”)卷首的序言提到:“蔡邕創立此志,馬彪勒成漢典,晉摯虞治禮,亦議五輅制度。”《隋書》卷一〇《禮儀志》五(以下簡稱“隋志”)專記五代輿服,保留有隋煬帝大業元年()楊素、牛弘等人議定車制的內容。其中相關材料有以下幾條(編號爲筆者所加):
1、唯晉太常卿摯虞,獨疑大輅,謂非玉輅。摯虞之說,理實可疑,而歷代通儒,混爲玉輅,詳其施用,義亦不殊。
2、依摯虞議,天子金輅,次在第二。又云,金輅以朝,象輅以賓。則是晉用輅與周異矣。
3、摯虞議云,革輅第四。
4、晉摯虞云,畋輅第五。
《北堂書鈔》則引摯虞《會朝堂五輅制度議》云:“諸車之合於法度可以示訓者。則輅爲名,亦猶殿堂之正者則曰路寢也。”
我們知道,摯虞曾一度主導晉武帝太康以後西晉王朝的禮制事務。《晉書·禮志》載:
太康初,尚書僕射朱整奏付尚書郎摯虞討論之。……虞討論新禮訖,以元康元年()上之。所陳惟明堂五帝、二社六宗及吉凶王公制度,凡十五篇。有詔可其議。後虞與傅咸纘續其事,竟未成功。中原覆沒,虞之《決疑注》,是其遺事也。
據此,摯虞的改革唯有“明堂五帝、二社六宗及吉凶王公制度”被真正付諸實施。五輅制度的議案應當就是在他“纘續其事”的過程中提出的,從上舉諸書所引其議論內容來看,摯虞尚致力於辨析“輅”的概念與提出玉、金、象、革、木五輅的施行辦法,仍處於制度施行前的“理論準備”階段。與摯虞在禮儀制度改革方面的其他努力一樣,五輅的提案最終因時局動蕩而擱置。
應該注意的是,西晉雖然沿襲了秦漢以來以金根車爲核心的天子車駕制度,但後期重建五輅的呼聲已然高漲,以摯虞爲代表的官僚爲此做出了實質性努力,可謂先驅。這是中古輿服制度演變過程中不應忽視的細節。從南齊志、隋志都引用摯虞五輅之議的情形來看,南北朝後期在調整和施行五輅制時亦視之爲重要參考,影響力不容小覷。不過,後人對摯虞的提議似乎已有誤解。比如隋志所載楊素等人的議論中有“則是晉用輅與周異矣”之語,認爲西晉實踐了五輅制度,這一點倒是與晉志處於相似的立場。
對於今本《晉志》不載摯虞玉輅之議的問題,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云:“蓋自唐以後,修史不出一人之手,志傳之文不相檢照,至於如此。敬播諸臣未免失其職矣。”但如果考慮到唐修《晉書》是以臧榮緒《晉書》爲基礎並參以十八家“晉書”編訂而成,問題就遠比“修史不出一人之手”而造成“志傳之文不相檢照”複雜。章宗源在《〈隋書·經籍志〉考證》臧榮緒《晉書》條下有進一步的申論:
按今《晉書·李重傳》稱重議官階見《百官志》;《司馬彪傳》稱彪議南郊見《郊祀志》;《張亢傳》亢述曆贊見《律曆志》;《摰虞傳》表論封禪見《禮志》,議玉輅、兩社見《輿服志》:依檢志內,俱無其文。錢宮詹《晉書考異》嘗辨之。然據《唐會要》言,貞觀修《晉書》以臧榮緒爲本,則《百官》《郊祀》諸志當是臧氏之志也。……《文選·籍田賦》注引“大駕鹵簿,有大輦”,又“鹵簿曰:青立車,青安車”,《北山移文》注“騶六人”,《太平御覽·皇親部》“帝之姑姊妹皆爲長公主,加綠綬”,乃《輿服志》語。
《南齊書·臧榮緒傳》稱臧榮緒《晉書》“括東西晉爲一書,紀、錄、志、傳百一十卷”。章宗源以“志傳之文不相檢照”爲綫索來勾稽臧榮緒所立之“志”,實在高明。他認爲,《摯虞傳》既言“議玉輅、兩社見《輿服志》”而不見於今本晉志,則所謂“《輿服志》”當爲臧氏書中所有。循此思路,我們認爲該問題的出現,是由於唐修晉志在編撰過程中對臧榮緒《輿服志》進行了删削和改作。
成書於南朝的宋志、南齊志均否認五輅成於西晉,臧榮緒的《輿服志》也不會將五輅的創製歸功於西晉。不過它載有摯虞五輅之議的材料,保留了當時在車制改革方面未遂的嘗試。而初唐編纂的晉志,則持有對立的立場,且完全不提摯虞的相關議論。這樣看來,晉志的皇帝五輅部分無疑是在棄用臧氏《輿服志》相關記載後的另創。那麽,初唐史官重述晉代皇帝車制時取材於何處?
在上文中,筆者曾用序號將晉志五輅部分劃分爲四個段落。第(1)段講車身的形制。《周禮》對五輅形制的介紹不過旗色、旒數等寥寥數語,並無詳細、具體的描述。劉宋在初建五輅時,出於無奈,車身構造衹好基本延續了秦漢時期金根車的形態,即所謂“改造皆擬金根”。其後對於五輅的調整,也大致是在此基礎上進行增損。我們先看看司馬彪《續漢書·輿服志》上(以下簡稱“續漢志”)對金根車車身形制的描述(底綫爲筆者所加):
乘輿金根、安車、立車,輪皆朱班重牙,貳轂兩轄,金薄繆龍,爲輿倚較,文虎伏軾,龍首銜軛,左右吉陽筩,鸞雀立衡,(左木右虡)文畫輈,羽蓋華蚤,建大旂,十有二斿,畫日月升龍,駕六馬,象鑣鏤鍚,金鋄方釳,插翟尾,朱兼樊纓,赤罽易茸,金就十有二,左纛以氂牛尾爲之,在左騑馬軛上,大如斗,是爲德車。(編者按:綠字內容原稿加虛線,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