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区一块“和氏璧”,为何险些让秦、赵两国大动干戈?
《鸿门宴》中,刘邦赠项羽白璧一件,表明自己心地纯洁如璧,绝无称帝之心;赠亚父范增玉斗一件,以示尊敬和虔诚。《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有“完璧归赵”的故事,区区一块“和氏璧”,为什么秦、赵两国为之展开针锋相对的政治、外交斗争,并险些大动干戈?这得谈到中国古代的玉石文化。
中国玉石文化源远流长。早在新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就在使用石制工具的过程中发现了玉。自此以降,人们用玉作装饰品,用玉显示身份,用玉比况美德,用玉作交际手段,从而形成了中国特有的玉石文化。
古人按照万物有灵的观念,认为美石——玉是山川的精华,因此,他们将玉赋予了人的全部美德。
《说文》:“玉,石之美者,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角思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专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挠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忮,洁之方也。”许慎认为玉有仁、义、智、勇、洁五种美德。
玉几近完美,因此古人常以美玉比况美德,如《老子》中有“圣人披褐怀玉”,以显示品行高洁;《晋书·贺循传》记载:“循冰清玉洁,行为俗表。”《诗·卫风》中这样做比:“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离骚》中屈原更是以“何琼珮之偃蹇兮”来比喻自己的高尚节操。珮是古人系在衣带上的装饰品,《墨子·辞过》:“铸金以为钩,珠玉以为珮。”
古人认为玉是有德之物,可以取信,瑞就是玉质的符信。瑞玉可用作君臣信物,亦可作为诸侯结盟的凭证。
可作符信的瑞玉有璧、瑗、环、璜、琥、瑞等多种。而将瑞玉一分为二的工序叫“班”。《说文》:“班,分瑞玉。”将在外,见到国君所执另一半玉符才会按令调兵。两情相悦的男女也时常以瑞玉相约,双方各执一半瑞玉,作为海誓山盟的信物,《诗经》中即有“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古人尚礼而轻财,认为爱财是小人之举,爱玉乃君子品性,所以玉就成了最高贵的礼品。
刘邦在匆匆赴鸿门宴时也不忘带上玉璧以讨好项羽;晋公子重耳流亡时路经曹国,曹国人“乃馈盘飨置璧”,以礼遇公子,公子“受飨反璧”,以表婉谢,后来人们就用“璧谢”一词来表示不受馈赠之物并表谢意。
“玉帛”原指瑞玉和束帛,在古代泛指玉制礼器,又指古代诸侯参与会盟朝聘时所持的礼物。当两国反目,剑拔弩张时,一国奉上玉帛,以表重修于好之意,于是两国就“化干戈为玉帛”了。
古人称环的玉质部分为“肉”,中空部分为“好”。如玉的外环大于中空部分是瑗,反之为璧,恰好相等才是环。环在古代也常当作贵重礼物送人。成语“结草衔环”就包含一个赠环的故事:东汉人杨宝曾救活了一只黄雀,当天夜里就有一位黄衣童子自称是西王母使者,赠送杨宝四枚白环,以谢杨宝救命之恩。
玦是古代环形有缺口的佩玉,因“玦”和“决”谐音,古时玦常用作表示决断、决绝的象征物。《楚辞·九歌·湘君》:“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醴浦。”屈原“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与卖国者决绝,最终以身殉国。
鸿门宴上,范增向项羽“举所佩玉玦者三”,这里“玦”传达出这样的信息:作出决断,除掉刘邦。只可惜项羽不能当机立断,最终遗恨千古。
据《北齐书·乐陵王百年传》记载,北齐乐陵王百年遭人陷害,当他得知孝昭皇帝要召见他时,百年深知凶多吉少,此地一别,将不会再和爱妃斛律氏见面,于是“割带玦留于妃斛律氏”,以表诀别之意。
在古代,玉石文化渗透于古人生活的各个领域。玉最早是作为生产工具使用,早期先民认为玉能通神,所以又将玉用作祭祀的礼器。后来玉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不仅作装饰品、吉祥物、珍贵的礼品,而且作为身份的象征、信用的标志、品德的化身而加以佩戴或使用。
统治阶级又用来作为权力、等级的标志,据《周礼·春官宗伯》记载,周天子分诸侯时,就要“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
古人还用玉殓葬,贵族死了也要口中含玉,叫“饭琀”,这样据说死后不仅不会挨饿,还能使身体永不腐朽。有的王族死后还要穿玉衣,用玉器作陪葬品。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墓中的“金缕玉衣”就是由块玉片用金丝连缀而成。
古人认为玉还有药用价值,《神农本草经》记载人食了玉粉可以“柔筋健骨,安魂魄”。甚至晋葛洪《抱朴子》记载,人服了玉水可以长生不死,还可以成为仙人。可见,古人对玉的崇拜达到了迷信的程度。
据《尹文子》记载,曾有人向魏王献了一块宝玉,魏王向玉工询问此玉之价,玉工答道:“此无价以当之,五城之都仅可一观。”既然如此,战国时秦王提出要以十五城换取“和氏璧”就不足为奇了。